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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大代表建议取消社会抚养费 称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2014年11月29日 02:36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

  27日,广东省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等6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向全国人大发出建议书,建议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昨晚,黄细花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目前联名建议书已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11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将国家卫计委送交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民众意见。《条例》公布后,引起各界密切关注。

  黄细花等6名全国人大代表27日提交的建议书全称为《关于废止<社会抚养费管理办法>,取消社会抚养费的建议》,其中指出与其修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为《条例》,还不如将其废止。

  “不提倡的并非就是禁止”

  黄细花等代表在建议书中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只是“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并未“禁止”一对夫妇生两个以上的孩子。

  黄细花表示,“提倡”与“鼓励”的意思相近,不提倡的并非就是禁止的。

  依据上述诸多条款,黄细花表示,征收社会抚养费,是把“提倡”变成了“强制要求”。建议书中称:“我们认为,征收社会抚养费是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社会抚养费征收滋生腐败”

  根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年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超过200亿元。建议书中指出,社会抚养费征收是滋生腐败和产生权力寻租的温床。“如果要追问全国这么多年来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的去处,恐怕会让人心惊肉跳、不敢深想。”黄细花表示,各地都有“放水养鱼”的做法,结果是“你超生我罚款”,各取所需各得其所,继而引发了社会冲突,人为制造了新的人口社会问题。

  同时,建议书也指出了征收社会抚养费可能带来的“黑户”问题。《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有关工作。”建议书质疑,这意味着入户与计划生育捆绑,要求派出所利用户口来强化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黄细花表示,不交社会抚养费就不给上户口,这也意味着在中国出生的第二个孩子必须交了罚款即所谓的社会抚养费后,才能是中国公民,可以预测将来在中国将有更多的孩子成为黑户。

  “中国生育率远低于正常水平”

  建议书引述统计数据称,现在中国的生育率已经远远低于维持民族正常繁衍的更替水平,2010、2011和2012年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显示的生育率分别只有1.18、1.04、1.26,而2012年还是所谓婴儿潮的龙年。

  建议书总结认为,超低生育水平不利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因此,中国有必要取消限制生育的社会抚养费。”

  综合以上诸种考虑,黄细花等6名代表在建议书的最后向全国人大及国务院提出了三项建议:(一)全国人大启动程序评估社会抚养费征收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和对老百姓造成的伤害;(二)全国人大启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调查,修改法律中有关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条款;(三)国务院尽快废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取消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黄细花表示,国务院法制办在正式颁布法规之前,向社会征求意见,广泛听取民意,彰显了立法为民、依法治国的理念。在仔细阅读了《条例》(送审稿)之后,认为其中有诸多内容不够妥当,特提出以上建议。

  ■ 专家说法

  “建议是有其合理性的”

  浙江碧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有水表示,严格来讲,按照相关规定,社会抚养费不是罚款,它是一种经济限制,是对生育资源不平衡进行的调节,我们一直把它叫做“行政性收费”。“计划生育”在国外也有,叫做family panning,家庭计划,他们可能更多地把生育权交给家庭去决定,我们也在朝这个方向发展,这需要一个逐步的过程。我们的法律也许不够完善,但现行的法律需要尊重和遵守,对政府和人民都是一样。

  携程网董事局主席、人口问题关注者梁建章则表示,人口政策是我国目前的头等大事,比是否降息啊,投资啊,建铁路啊都重要。人是一切发展和创新的源泉。目前我国的人口结构的确有问题,生育率太低。年轻人数量太低,将来如何支撑社会发展?从这个意义说,黄细花等人的建议是有其合理性的。

  ■ 对话

  黄细花:与其修改不如直接取消

  很多老百姓承受巨大负担

  新京报:怎么想到要提出此建议?

  黄细花:我一直关注着我国的计划生育人口政策,其实几年前我也提出过取消社会抚养费的意见。国务院法制办20日就《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我仔细看了《条例》,觉得里面有一些改进,也有一些不妥当的地方。我觉得与其修改,不如直接取消好了,社会抚养费真的没有必要再继续征收了。

  再者,我作为一个母亲,一个普通的公民,我在基层看到了太多老百姓因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承受着巨大的负担,甚至造成了很多悲剧。我认为征收社会抚养费是不合理的,应该逐步取消。既然这样,那我们都是代表,就要站出来为老百姓说话。

  新京报:建议书是如何形成的?

  黄细花:开始考虑提建议,是国务院法制办就《条例》公开征求意见之后。既然是征求意见,我想我作为人大代表是可以提建议的。结合着《条例》(送审稿)的内容还有我自己的思考,我开始起草建议书,真正写好是在11月26日。

  19名代表座谈会上有6人联名

  新京报:如何找到另外5位代表的?

  黄细花:是在27日的时候我在广州参加一个全国人大代表的座谈会,是就另一个事情征求代表们的意见。当时会上一共有19位全国人大代表。我就向其中一些代表提出我要做这个建议,请他们签名,和我一起做。其中有人同意了,也有人不想签,我没有勉强。其实我一个人也可以寄出这个建议,但是我考虑到正好有那个座谈会,代表们聚在一起也很难得,平时想找到他们签字还不容易,大家都在不同的地方。最后是一共由我们6个人联名提出这个建议。但是我想我没有必要透露这5位的名字。

  新京报:你提到《条例》有一些进步和不足,分别是什么?

  黄细花:国务院法制办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这是依法治国理念的重要体现。《条例》里也有很多进步的地方。比如规定罚款额度按照当地的收入标准征收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比如说对未婚妈妈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了。

  不足的地方也有,比如规定第二胎就算是违法、超生,但第二胎不算多嘛。还有一个是把社会抚养费和户口挂钩,这个会造成不交社会抚养费的孩子就没有户口了。

  但是我觉得不管怎么修改可能都会有一些问题的,所以我的建议是废止原来的管理办法,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

  相信国务院会倾听老百姓的意见

  新京报:你为何一直关注人口问题?

  黄细花:我学的专业是环保,一直特别推崇生态平衡。人口的平衡是生态平衡中很重要的一环。目前我们国家的生育率是偏低的,无法满足人口代际更替的需要。这会造成很多人口结构上的问题,比如说人口老龄化,劳动力的不足,长此下去,对我们国家的发展是很不利的。

  另外我在基层听到太多老百姓对人口政策负面的议论,尤其是社会抚养费让很多老百姓苦不堪言。我真是发自内心地希望这个情况有改变。

  新京报:你对此建议是否能被采纳或者会得到怎样的回应是什么态度?

  黄细花:我还是比较乐观。计划生育是30年前制定的政策,现在各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政策也应该有相应地调整。我觉得应该将这些不合理的法律规定进行修改或其他处理。

  国务院法制办公开征求意见这就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我相信国务院会倾听代表们的意见,倾听老百姓的意见。新京报讯 (记者张婷)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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