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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宣判一批职务犯罪案 数额超千万案件呈多发态势

2014年12月11日 04:25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广州集中宣判一批职务犯罪案件

  “羊城第一贪” 一审领死刑

  滥用职权等渎职类犯罪及涉案数额超千万案件呈多发态势

  本报广州12月10日电 (记者罗艾桦)今天,广州两级法院集中宣判了一批44件职务犯罪案件,其中包括白云农工商公司张新华等多人贪腐案、冼村7名村干部集体受贿案、从化良口镇高沙村6名村干部侵占公款案。

  上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涉案金额近3.8亿元、被媒体称为“羊城最大贪贿案”的白云农工商原总经理张新华受贿一案,一审作出判决——被告人犯贪污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该系列案中,除张新华外,章国春、邱一璇、罗汉钟、陈宇航、张福来、黄银娣、张桂新、石志文等人涉及的案件也进行了宣判。

  “使贪官恐惧,让百姓信服,那才是成功的判决!”广州中院刑二庭庭长郑允展表示,对职务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并向社会通报,是广州法院推进司法公开的主动选择。据介绍,随着“反腐”斗争不断深入,职务犯罪案件数量猛增。截至11月中旬,两级法院已受理此类案件超500件,涉及被告人730多名。从案件类型来看,以中院为例,除了贪污、贿赂类犯罪占了80%以上外,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渎职类犯罪数量慢慢增多,一人涉及多个罪名的案件也增多;从被告人的身份来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占四成左右,国企员工约有三成,事业单位和村委、经济社成员分别占一成左右。另外,涉案数额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也有增多的趋势。

  同时职务犯罪方式正向隐蔽性发展,打击难度不断增大。一是由直接权钱交易向长期的“感情投资型”发展,受贿人往往会以行贿人没有提出具体请托事项为借口,拒不承认收受贿赂。二是犯罪行为次数多,持续时间长。如张新华的犯罪时间长达15年,造成取证和认定上的困难。三是以生病住院名义收取礼金、以明显低价购买房屋等“合法形式”掩盖权钱交易。

  此外,“情妇腐败”突出。在一些案件中,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为情妇谋利,成为腐败的主要原因。

  另据记者了解,量刑尺度的严格在此次宣判中也得到了充分体现。广州中院审理的20宗案件,被告人几乎都被处以五年以上的重刑。其中,林福全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已经是该罪名规定的最高刑罚;还有两人也被处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只有一人被判处缓刑。

  广州市纪委新闻发言人强调,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引以为戒,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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