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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张德江《求是》发文: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2)

2014年12月16日 09:46 来源:《求是》 参与互动(0)

  第二,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要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1978年,我们党召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我国现行宪法正是根据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制定的。同时,宪法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全国人大分别对我国宪法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使我国宪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紧跟时代前进步伐、实现与时俱进。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同时也是在宪法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下,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8%,从1978年的3645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56.9万亿元,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钢铁、水泥、汽车等220多种工业品产量居世界第一位,成功解决了世界1∕5人口的吃饭问题。人民生活水平持续大幅提高,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比1978年实际增长11.3倍,年均增长7.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比1978年实际增长11.9倍,年均增长7.6%。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982年的5.3年提高到2013年的9.3年。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基本建立全民医疗保险体系。还有许多数字、事例和标志性进步。总之,改革开放给当代中国带来了广泛的、巨大的、深刻的历史性变化,使中华民族大踏步赶上时代前进潮流。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取得的巨大成就,都离不开宪法的保证和推动,在一定意义上说,都可以看作是宪法实施的结果。何谓宪法的实施?那就是我们在党的领导下,按照宪法的规定做了宪法所要求做的事情,正确地做事和做正确的事,并且取得了巨大成功。这是改革开放的成就,也是宪法实施的成就,应当把这个情况讲清楚。我国宪法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产物,同时宪法又是引领、推动和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法治力量。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就能够把宪法宣传教育引向深入,使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刻认识我国宪法的巨大功效和重大现实意义,深刻认识我国宪法与改革开放同相伴、共命运的相辅相成关系。我们要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不断赋予我国宪法新的内涵和生命力,以宪法为引领,坚定不移把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向前进。

  第三,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要紧密结合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成果。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强调,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以宪法为国家根本法,从立法立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方面各环节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效和显著进步。我们严格按照宪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大力加强立法工作,着力解决有法可依问题,通过完备的法律推动宪法的实施。截至目前,我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42件、行政法规737件、地方性法规8500多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800多件,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并不断完善,国家和社会生活总体上实现有法可依。我们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不断取得新进展,行政决策、执行、监督逐步纳入法治轨道,权力运行得到有效监督和制约。我们建立起完整的司法系统,不断推进司法体制和机制改革,完善政法队伍管理体制,加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我们在全社会持续开展普法活动,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推进各层次各领域依法治理结合起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我国宪法同法治建设的各个方面都具有直接的、密切的关系。国家各方面的制度机制和行为规范,在法制上的直接体现,往往是各种专门的、具体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但追根溯源,它们都以宪法作为总依据,是宪法制度和原则的具体展开、延伸和深化,也是宪法实施的重要体现。紧密结合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成果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就能够把宪法宣传教育引向深入,使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刻认识我国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至上地位和最高权威,深刻认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的重大现实意义,自觉增强国家根本法意识,在宪法的统领下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四,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要紧密结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国宪法同中国历史上的宪法、同国外的宪法相比,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它确立了一条通向幸福美好未来的正确道路,确定了一个激励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宏伟目标。我国宪法在序言中庄严宣告: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宣告,不仅明确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前进道路、领导力量、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等,而且也明确了我国宪法所担负的重大而崇高的历史使命。宪法所确立的制度和原则,依据宪法所确立和形成的各方面各领域制度机制、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都是为这一根本任务服务的。实施宪法的过程,也是实现宪法使命的过程。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最伟大的梦想,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责任。党的十八大提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回首中华民族百年复兴追梦史,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当前,我国发展形势总体上是好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实现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宪法集中反映和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宪法所担负的历史使命,应当成为推动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力量,应当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紧密结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就能够把宪法宣传教育引向深入,使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刻认识宪法同国家的未来方向和发展目标紧密相连,深刻认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重大意义和重大责任。我们要高举宪法大旗,坚定不移、毫不懈怠地履行宪法使命,汇集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 。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目的是为了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在充分肯定我国法治建设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当前法治领域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性不足,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部分社会成员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法治观念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现象和问题都违反法律法规,都违背法治原则,归根结底都违背宪法原则和精神,损害了宪法法律权威。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任务。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要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使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和公职人员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都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各级人大代表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二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通过完备的法律法规推动宪法实施、加强宪法实施。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一方面,要遵循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另一方面,要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配套的规范性文件,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得到落实,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把各项事业、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建立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

  三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家有关监督机关要担负起宪法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有严格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的重要职责,要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公正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

  四要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不断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法治化。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贡献!(这是张德江同志2014年12月3日在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时略有删节。)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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