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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万余机关单位将于明年底首批完成公车改革

2014年12月18日 17: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南京12月18日电(杨颜慈)12月18日,记者从江苏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省公务用车改革正在摸底调研和起草改革方案阶段。按照部署,省级机关公务车辆改革将于明年上半年启动,明年年底前,全省一万余个机关单位将逐步完成公车改革。

  当日,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沈伟新就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进行解读。

  该《办法》明确了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的体制机制,对机关运行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办公用房建设管理和服务管理等机关事务管理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具体规范,同时强化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办法》特别对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作了原则性规定,要求地方各级政府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供给,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蔡湧啸具体解释道,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通信、应急等符合规定条件的一线执法执勤用车。一般公务出行通过自主选择,社会化提供,并适度发放交通补贴。

  “江苏省公车改革将严守三条红线:即改革后公务用车补贴支出不得超出改革前公务用车运行费用;补贴标准不得超出相关规定范围;改革后不能既拿钱还坐车。”

  蔡湧啸表示,“目前,我们正在抓紧进行调查摸底,改革方案也正在起草。按照要求,将于今年年底前将方案上报中央。整个部署是明年上半年省级机关改革到位,下半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改革到位。这只是改革的第一步,包括党政机关和参公的事业单位,下一步还有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要按照时间节点逐步推进。方案出台后,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另据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高建新介绍,《办法》从源头上规范了办公用房的建设管理,这也是江苏省与外省在机关事务管理立法上最大的不同之处。

  “按照《办法》规定,今后需建设办公用房的,需先由机关实事务主管部门先行审核。办公用房建设要严格进行造价控制,未经审批不得随便调整投资概算。除了朴素实用之外,办公用房的建设还要符安全节能的要求。”

  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达9630亿元。通过日前出台的《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全省近万亿国有资产将得到进一步规范管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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