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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要“真查实核”

2014年12月19日 20:23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中组部牵头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情况,近日查出了一批“问题官员”,5名拟提拔中管干部,数十名厅局级、县处级考察对象被取消提拔资格。抽查机制及处理力度警示领导干部,隐瞒虚报个人事项,是必须严加追究的政治失信失德行为。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只填报不核实”让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流于形式。有些地方官员填报时,愿意报就报,不愿意报就不报,敏感的就虚假填报。而有的单位在组织填报时,也虚与委蛇地应付,有的申报表格甚至限定申报房产数量不能超过三套。最终,填报好的表格往往又被束之高阁,无人核实和追究。这样的一纸表格,自然形不成实质性的约束。难怪姚木根、魏鹏远等案发后,有公众感慨,“申报表上一个样,现实又是另一个样”。

  此次中组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增加不少硬举措,使这项监督制度开始真正体现出威慑力。首先官员报了就要看实不实,尤其是重点核查拟提拔、拟列入后备干部的官员,堵住个别人“边腐边升”的通道。其次,出现假报、虚报、少报现象,当事人不仅要承担责任,还要对“心里有鬼”进行深究。虽然目前抽查的范围还有限,但足以让领导干部感到戒尺在侧、利剑在悬。

  遏制腐败,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对申报事项“真查实核”,不仅能起到反腐的作用,也能起到防腐的作用。因此,无论是从党风廉政建设、还是从爱护干部角度,都要常抓不懈。好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其执行力,也在于其自我更新的能力。

  官员执掌公权力,公众有权利知晓其财产等信息。因此,对官员个人事项申报,不应止于“抽查核实”。下一步,应当在合适的时机探索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晒出申报表,让权力在阳光下更好地运行。(记者甘泉、汪军)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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