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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成立顺德“12·31”重大爆燃事故调查组

2015年01月03日 14:31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2014年12月31日9时30分许,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港口路的广东富华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爆燃事故,已造成17人死亡,33人受伤。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国务委员王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省长朱小丹和省领导马兴瑞、林木声、刘志庚、李春生立即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全力做好救援和处置工作,尽快查清事故原因,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并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胡春华、林木声、刘志庚等省领导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工作,看望受伤人员及死亡人员家属,并召开现场会议,研究部署善后处置及事故调查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李兆前带队立即赶赴现场指导救援。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监察厅、安全监管局、法制办和省总工会以及佛山市、顺德区政府参加的佛山市顺德区 “12·31”重大爆燃事故调查组。调查组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专家组协助调查。

  1月1日,事故调查组在顺德区召开第一次全体成员工作会议,听取佛山市、顺德区有关事故情况的汇报,宣布了事故调查组工作方案,并对事故调查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省安委办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传达了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要求调查组严肃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记者刘勇、通讯员沈安信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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