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纪委着力解决反腐败力量分散问题
中新网太原1月12日电 (任丽娜)面对山西严峻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如何解决反腐力量分散问题?如何解决纪检监察干部素质不适应形势要求问题?如何解决纪检监察干部遵守纪律、责任担当问题?12日,山西省长治市纪委监察局称,该局立规矩、大排查、做表率,以三个“着力”点,解决上述问题。
长治市纪委监察局称,该局着力抓好深化改革、整合资源,以解决反腐败力量分散的问题;着力开展“四项整顿”,以解决干部素质不适应形势要求的问题;着力做到“六个带头”,以解决纪检监察干部遵守纪律、责任担当的问题。
整合资源优化队伍
长治市纪委监察局将原来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93个协调议事机构精简保留为10个,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工作交还给了主要责任部门。在不增加编制、机构、不改变领导职数的前提下,对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进行了部分调整,撤销整合6个职能部门,全部调整为执纪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由2个增加到8个,执纪监督机构占到内设机构总数的70%,确保了有限的力量投入到反腐倡廉的中心任务上去。
在此基础上,长治市纪委还出台了加强政治纪律、办案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等,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立规矩。
开展整顿全面排查
长治市纪委监察局开展的“四项整顿”内容主要是:深入开展思想整顿,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形成了工作合力。深入开展作风整顿,进一步改进了思想作风、全面优化了学风、改善了领导作风、转变了工作作风、纯洁了生活作风。深入开展纪律整顿,对纪委内部干部问题线索进行了大起底。深入开展组织建设整顿,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情况进行了大摸底、大排查。
积极带头做好表率
长治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做好“六个表率”。即,带头反思问题,查找问题,解决问题,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带头执行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始终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落实“四不准”要求;带头落实“八项规定”,做到不参加聚会、宴请等活动;带头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审批制度;带头加强廉洁自律,执行廉政准则规定的“八个禁止”“52个不准”,严格要求和管好家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