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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1号文件出炉 首提建政府投资项目追责制

2015年01月14日 14:26 来源:成都晚报  参与互动()

  昨日(13日),成都晚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获悉,新年伊始,成都市人民政府出台1号文件,旨在大力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鼓励引导社会投资。据悉,本次改革包括全面精减下放投资审批事项,鼓励引导社会投资,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大力拓展融资方式,创新投资服务机制,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等多个方面,系成都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在经济工作领域的创新之举,意味着广大投资者将享有更多自主权,面临更好发展机遇。

  五年规划 投融资体制改革蓝图

  “投融资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和政府体制创新的核心内容。”成都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接下来成都的投融资体制改革绘出了蓝图。据悉,《实施意见》分别从加快简政放权、鼓励社会投资、规范政府投资、优化投融资服务、创新融资方式和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六大方面共十一条进行了明确。

  《实施意见》提出,未来5年的改革总体思路是: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进一步开放社会投资领域,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创新投资服务体系。

  “宽进严管” 积极引导社会投资

  减少投资审批事项,是成都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迈出的关键步伐。《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投资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在加快推进网上备案的同时,备案类项目将试行业主承诺制和失信黑名单制,逐步实现“宽进严管”的治理模式。

  同时,积极引导社会投资则是《实施意见》的一大亮点。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进入更多行业和领域的建设运营,包括交通、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棚户区改造等。鼓励项目投融资模式多元化,引导民间资金采取产权转让、增资扩股、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此外,《实施意见》还首次提出,逐步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失误、违规实施、监管不力等行为,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少设“路障”多设“路标” 为投资领域引来“活水”

  少设“路障”,多设“路标”是《实施意见》的重要原则,审批事项的“减”和“放”,将为投资领域引来“活水”。《实施意见》着重强调,强化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对投资项目的指导和约束,重点发挥“裁判员”的引导作用,优化并联审批流程提高政务中心直办率。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成都市将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制度,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民间资本非盈利性项目,可按照规定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

  融资方式的拓展离不开各类投融资平台的搭建,《实施意见》明确:支持市级投融资平台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开展新型城镇化、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方面的融资合作,设立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探索预算资金、政策性贷款等财政性资金通过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财政补贴等多种方式,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建设。

  据了解,接下来,成都市还将整合全市投资数据,建立统计监测、分析和风险预警系统,并定期对外发布有关信息,促进投资结构优化和投资效益提升。通过“大数据”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存量、运行态势和风险监测。记者 张婷

【编辑:和星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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