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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将起草不动产登记办法 设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

2015年01月27日 15:14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进展一直备受关注,1月26日,海南省国土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就明确,今年将起草《海南省不动产登记暂行办法》,设立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

  去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海南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将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更名为海南省国土资源厅,更名后的海南省国土资源厅职责调整,增加实施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职责,在海南省国土资源厅设立省不动产登记局,其主要职责包括拟订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此次在海南省国土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今年国土部门将全力推进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慎重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主动推进统一土地交易市场改革、农垦土地开发管理制度改革。

  据了解,海南今年将起草《海南省不动产登记暂行办法》,制定《海南省不动产登记程序规定》,设立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省和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

  同时,今年海南省还将推动颁布实施《海南省建设用地统一交易管理办法》,明确土地统一交易范围、交易实施主体等;制订《海南省建设用地统一交易实施细则》,细化土地统一交易的操作程序、监管措施等。实时选取1—2个市县开展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试点工作,建立多种交易形式并存的统一交易制度。 (南海网记者 杨曦)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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