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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纪委过问治污 重大污染事故“一案双查”

2015年02月03日 04:50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

  记者从兰州市纪委了解到,今年,兰州市纪委将以国家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党委党组对治污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探索大气污染治理的有效措施,实行“一案双查”机制,一旦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据介绍,兰州将完善纪检监察部门对同级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治污责任的监督机制;坚持纪检监察工作“监督的再监督”的基本定位。截至1月29日,兰州市老标准优良天数24天,同比增加2天;新标准达标天数16天,同比增加3天。今年大气污染治理主要工作目标是新标准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49天、达标率68%以上,旧标准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巩固在310天、优良率85%以上,月度和年度排名退出全国十大污染城市行列。 (记者林治波、曹树林)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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