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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规范部门行政审批行为 强化监督问责

2015年02月04日 10: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2月4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近日下发《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解决审批环节多、时间长、随意性大、公开透明度不够等问题,通知要求行政审批行为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建立审批时限预警制。

  通知首先要求行政审批要依法、公开公正、便民高效、严格问责。

  通知还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推行受理单制度,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各有关部门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事项作出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延长审批时限。建立审批时限预警制,针对审批事项办理进度,实行分级预警提醒。还需编制服务指南、制定审查工作细则。探索改进跨部门审批等工作。

  对于监督问责通知也进行了强化,需要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要依法保障申请人知情权、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行政审批相关规定、失职渎职的经办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且要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在2015年6月底前将本部门制定的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审查工作细则及受理单样表等送国务院审改办备案。每季度初,各有关部门将上季度行政审批事项按时办结情况书面送国务院审改办。每年1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将上年度工作落实情况书面送国务院审改办,报国务院同意后予以通报。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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