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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号侵权之困怎么解?

2015年02月05日 05:32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参与互动()

  微信公众号抄袭侵权乱象持续发酵,“侠客岛”上的“岛君”有切肤之痛。

  比如,1月28日晚,本报旗下的微信公号“侠客岛”发布原创文章《那个履新环保部的清华校长》,仅几天内便有10几个“搬运工”将内容偷偷顺走,更有甚者把文章中的“岛叔”“岛君”改头换面成“小编”,再重新配上几幅图片,一篇“新”文章粉墨登场。

  几乎每天,“侠客岛”和“学习小组”的运营者都在经历如此困境,遑论个人运营的“草根”账号。订阅人数越来越多,版权信息越写越长,抄袭者却只增不减,这是很多原创者的难言之隐。

  抄袭侵权的背后,不止是微信平台自身的问题,更多的是整个互联网行业对著作权保护不力的积弊。

  侵权为何屡现

  一段时间以来,涉及网络侵权的案例多次出现——

  漫画APP未经允许使用他人作品;视频网站制作广告引“少年不可欺”热议;财新网独家稿件多次遭门户网站“洗稿”转载……涉及微信公众号的抄袭和侵权转载更是屡见不鲜。

  遭遇“不测”的不仅有“草根”和自媒体,也有体量庞大的媒体机构。有的既是被侵权的受害者,也当过非法转载的加害者。

  然而,面对网络侵权,无论是“大象”抑或“小蚂蚁”,似乎都有些无能为力。反复维权,最好的结果不过是对方删除、道歉,更多的情况下是一拳打到棉花上,毫无音讯。

  抄袭为何愈演愈烈,以致“人神共愤”的程度?

  从大环境来看,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之初,便缺少对原创内容的足够尊重。有学者认为,由于未能培养起公众对于原创内容版权的价值认知,受众对于免费内容的依赖程度过高。因此,免费的抄袭或搬运就有了天然的“合理性”。这在很大程度上纵容和助长了侵权行为,从而形成了愈演愈烈的恶性循环。

  而微信公众平台经历了发展初期的粗放型扩张,在公号数量几何级增长的同时,越发显露出管理和监督的缺口。不仅是雷同和抄袭,也有大量山寨账号和低质量的内容。利益驱使下,微信公众平台成了不少违法者的“避风港”。

  各方联动治理

  治理内容侵权,作为平台提供商的微信理应担起责任。2月3日,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关于抄袭行为处罚规则的公示》,明确了对侵权行为的举报方式处罚规定。此前,公众平台推出了“原创声明”功能,通过官方技术手段对原创内容进行管理并保护,效果如何有待观望。在采访中,有公号运营者提出,目前原创声明只对认证的媒体账号开放,对个人原创账号而言,维权不易的现状短时间内难有太大改观。

  在采访中,有学者建议,微信可效仿微博建立内容维权机制。一方面,在技术层面完善对原创内容的认证和保护,向公众和著作权人提供侵权救济的途径;另一方面,可成立类似微博社区委员会的“独立机构”,协助微信进行内容的审核和管理。

  同时,相关管理部门也应积极参与到对内容侵权的整治当中。

  去年6月,一宗涉及微信内容侵权的案件引发业内关注。广东中山一家公司起诉对方未经许可,擅自稍加修改后转载其微信公众号内容,且并未注明作品出处。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侵犯了原告享有的署名权、修改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获得报酬等著作人身权及财产权,一审判决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元并道歉。

  在法律层面,公众号侵权抄袭违法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但对于个人原创者而言,私力的维权成本过高,也并不现实。因此,这需要相关网络、版权管理部门利用合法的行政手段,对侵权行为形成威慑。

  “我相信对于抄袭,最好的办法就是让自己变得更强大,创造更多的优质内容吸引更多的朋友关注,赶在被别人抄袭之前让自己的原创内容被更多的人看到。”谈到抄袭时,微信公号“假装在纽约”的作者这样写道。“万众创作”亦是“万众创新”,为了维护创作者尚在燃烧的热情,理应将抄袭者驱逐殆尽。本报记者 刘峣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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