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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成立法官惩戒委员会

2015年02月26日 11: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最高法:成立法官惩戒委员会
    2月26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在北京表示,将健全法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成立法官惩戒委员会,制定公开、公正的法官惩戒程序。中新社发 熊然 摄

  中新社北京2月26日电 (记者 欧阳开宇)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26日在北京表示,将健全法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成立法官惩戒委员会,制定公开、公正的法官惩戒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当天公布。李少平在通报改革主要内容时明确提到,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司法权威。

  “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是本轮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内容。”李少平说,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加快推进,司法环境显著改善,但不可否认,司法实践中一些地方受到不当干预等情况仍然比较突出,有些与体制机制不科学不完善存在很大关系。

  上述法院改革方案提出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机构设置上,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划重大民商事、行政等案件,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构建普通类型案件在行政区划法院受理、特殊类型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受理的诉讼格局。

  管辖制度上,李少平指出,改革行政案件、海事案件、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探索建立与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相衔接的案件管辖制度。

  李少平指出,推动省级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推动建立省级以下地方法院人员编制统一管理、法官统一由省级提名、管理并按法定程序任免、地方法院经费省级统一管理的机制,探索实行法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的相对分离,从体制上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值得一提的是,最高法还将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审判执行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改革方案首次提出建立对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等信息依法提取、介质存储、专库录入、入卷存查机制,相关信息均应当存入案件正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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