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国家批准支持建设“海峡两岸(温州)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

2015年03月05日 19:13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四部门3日复函浙江省政府,批准支持建设“海峡两岸(温州)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

  为贯彻落实“东引台资”战略和国家《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2014年4月,浙江省政府上报国务院,要求设立“海峡两岸(温州)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

  按照规划,示范区将立足创新驱动,提升民营企业整体素质,通过两岸合作破解难题,为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有效实现民间资本准入、全面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

  示范区建设的5大重点任务是,打造浙台经贸合作区等6大两岸合作平台。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一批现代产业集群,做强做大电气、鞋服等5大支柱产业,大力发展网络经济、激光与电光等10大新兴产业。深入推进国家批准的民办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医改革试点,推进民间资本进入养老和基础设施领域。建设民间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民营发展环境优化新样板,推进设立“较大的市”、赋予温州立法权,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劳动力与人才要素市场化等。

  国家四部门要求,示范区要着力突出改革创新,按照《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要求,充分发挥温州民营经济比较发达的优势,加快建设沿海先进制造业基地、港口物流基地,建设好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

  专家认为,示范区的建设对借鉴台湾产业转型经验,探索民营经济转型升级途径,推动温州发展成为海峡西岸东北翼的增长极、连接长三角和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要区域和出海口、两岸产业对接高地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记者张和平、郭洪海)

【编辑:王永吉】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