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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大明回应不动产登记:使用权有期限 所有权无期限

2015年03月08日 16:17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

  3月8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进入会场前,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公众对不动产登记问题存在一些误解。 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施行,同时也正式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上设置的“使用期限”一项引起广泛关注。对此,姜大明表示,使用权有期限,所有权无期限。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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