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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有效分散巨灾风险

2015年03月09日 11:32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我国是世界上遭受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宁波市奉化滕头村党委书记傅企平建议,建立全国巨灾保险制度,有效分散巨灾风险,从容应对自然灾害。

  地震、洪灾、台风……近年来,诸如此类的自然灾害频发,往往造成群众财产的重大损失。仅2013年10月的“菲特”台风,就使宁波全市受灾人口达248万。

  傅企平代表说,目前我国尚没有建立专门的巨灾保险体系,灾后补偿也很有限。在国际上,巨灾保险赔款一般占到灾害损失的30%-40%,我国则不到1%。

  “巨灾风险发生后保险赔付率低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除了民众巨灾保险意识缺乏之外,主要原因是巨灾保险在推进过程中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尚未建立全国性的巨灾风险分散体系,巨灾保险的供给动力不足,巨灾风险分摊和转移机制有待完善。”傅企平代表说。

  傅企平代表建议,在巨灾保险试点的基础上,在法律层面上提供多种制度保障,确立巨灾保险的政策性地位。进行全国巨灾保险的顶层设计,建立一套全国性的巨灾风险分散顶层设计体系,统筹安排各地区的巨灾风险,使得各地的巨灾风险能在更大范围内共同分担。同时,根据巨灾的风险特点,需要通过国际再保险、巨灾基金、巨灾风险证券化等方式分散和转移巨灾风险,有效组合各种风险分散方式,推动完善巨灾风险的预防和化解。(记者岳德亮、王政)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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