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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局长:小额红包不征税合法合理

2015年03月12日 10:02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

视频:王军谈微信红包:好的方法要提倡旧的方式要改善  来源:中国新闻网

  国税总局局长王军在大会堂部长通道说,赞同“互联网红包要合法合规,不能暗渡陈仓”的说法。他说,企业派发给个人的中奖红包,应按有关法规征税,税款由派发企业代扣代缴。亲友之间互发的娱乐性小额红包不应征税,这与现行税法规定一致,也是于情有理的。

  此前,腾讯董事局主席马化腾曾表示,目前B2C(商户对个人)发红包缴税,春节期间商户通过央视摇一摇发红包5个亿,缴了1个亿的税。但是C2C(个人对个人)发红包因为单次限额在200元以下,在目前的规定下,暂时不缴税。“如果未来规定,我们也能解决,就是不知道大家会不会接受。”

  国税总局局长王军今天还表示,互联网红包给他的启示是,此前税务部门纸质有奖发票一要刮奖、二要找地方兑奖、三易损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互联网+”,我们的管理手段也要改,怎么推出“互联网+”发票值得研究。(记者张棉棉 庄胜春 刘祎辰)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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