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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加强对命案和主要靠言词证据定罪案件的审查

2015年03月12日 10: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3月12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图为曹建明作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中新社记者 金硕 摄  

  3月12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曹建明:第四,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健全规范司法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努力使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加强对命案和主要靠言词证据定罪案件的审查,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认真听取律师提出的无罪、罪轻等意见,保证其合理意见被采信。建立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纠正机制和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根据网络文字直播整理)

【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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