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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存款保险条例将与《企业破产法》衔接

2015年04月03日 16: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视频:《存款保险条例》5月1日正式实施  来源:央视新闻

  中新网4月3日电 国新办今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存款保险制度建设有关情况。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具有早期纠正措施,使金融机构最终发生倒闭的概率大大降低,存款保险条例出台将会实现与已经发布的《企业破产法》衔接。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0号国务院令,公布《存款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潘功胜指出,金融危机一个非常重要的经验是,纯粹的付款箱是不成功的,存款保险不能等银行发生问题再被动偿付存款人。在建立中国存款保险制度时,中国在更大的程度上参考了美国的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美国在金融危机时,倒闭500多家银行,对整个金融体系的影响没有那么大。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具有早期纠正和风险处置的必要职责。

  比如存款保险条例中,提出存款保险基金可以对金融机构进行风险警示,可以行使早期纠正的职责,比如当资本充足率下降到某水平、风险到某程度时,可以和人民银行、银监会一道,要求投保机构补充资本、控制资产增长、控制重大交易授信、降低杠杆率等。这些早期纠正的措施,使金融机构最终发生倒闭的概率大大降低。

  潘功胜指出,在制度设计中,存款保险制度被赋予了风险处置的职责。当投保机构出现问题的时候,存款保险可以担任接管组织、实施对被撤销机构的清算等,在进行接管问题的投保机构后,可以采取收购承接等方式,支持其他的好银行来收购问题银行,通过这样的一些手段,把整个对金融系统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的限度,同时实现基金使用成本最小化。

  此外,潘功胜表示,存款保险条例出台将会实现与已经发布的《企业破产法》衔接。《企业破产法》里第134条是规范金融机构的破产的,存款保险条例实现了与它的有序衔接,有利于司法能够更加迅速有效的介入,提高风险处置和市场退出的效率。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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