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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A级景区应有强制退出机制

2015年04月10日 10:30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

  据媒体报道,近日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通报了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从去年第四季度到今年第一季度,各地有44家A级景区被摘牌,9家5A级景区被警告,清远有一5A级入了“黑榜”。

  对于景区而言,如若能评上5A级,自然算是登上了金字塔顶。不管是对于提升景区美誉度,还是招揽游客,抑或是城市营销,无疑都有巨大裨益。此次国家旅游局对违规景区进行警告,在某种程度上,固然能达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但是,究竟能否起到杀鸡儆猴的效果,还有待观察。笔者认为,对违规A级景区不能止于警告,警告毕竟不是一种硬性约束,只有真正实行退出机制,才能保证A级景区的含金量。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无形之手”,就是资源越稀缺,商家的话语权越重,垄断逐利的冲动越强。五台山、夫子庙等旅游景点即使被摘牌,也可以凭借名气“吃老本”,但是清远的旅游景区则不然,毕竟清远名头还不够大,依靠评级扩大营销手段。因此,如果清远景区违规,实行A级景区退出机制,无疑将为其悬起“达摩克利斯之剑”。

  事实上,早在多年前,由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办法》正式出台,作为推荐性标准,它并不带有强制性,即使有退出机制,也基本上从没出现过退出先例。2005年重新颁布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也只是增设了5A级景区评定内容,没有对退出机制作出强制性措施。如此看来,这一次的警告也极有可能是纸老虎,不过是雷声大雨点小罢了。

  由于目前违规成本过低,才会出现不少景区顶风作案,在旅游市场中的欺行霸市、垄断市场、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行为,因为缺乏详细具体的认定标准,导致游客维权困难,反过头来又助长了嚣张气焰。从这个角度来说,进行高额罚款、停业整顿也是必不可少的监管手段。

  在各领域都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当今,旅游主管部门应琢磨如何全面深化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旅游经营机制改革,从而为旅游市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真正夯实基础。否则,年年都是警告警告再警告,相关主管部门迟迟不“亮剑”,这“剑”恐怕迟早也得生锈了。(刘秋宜)

【编辑:查云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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