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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出台政务服务中心考核标准 “一站式审批”等纳入考核

2015年04月17日 18: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贵阳4月17日电 (潘存婕)17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获悉,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2015年度市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一站式审批”、“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纳入考核内容。

  《标准》明确,2015年度贵州省市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考核共分为“建设标准”、“规范事项”、“集中进驻”、“运行规则”、“服务模式”、“阳光政务及监督考核”、“保障措施”等七个部分,每个部分分别确定不同的考核内容和分值。如“建设标准”总分值为10分,其中“规划设置”分值6分,“完善设施”分值为2分,“窗口形象”2分。“规划设置”的考核,又有三项具体内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设立政务服务场所,且名称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应建设在辖区内人口较为集中、交通便利的地方,大厅面积可根据本行政区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满足全面履行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职能的基本要求确定”;“县以上城镇主要路口应设置政务服务中心交通指示牌”。“完善设施”的考核包含两项内容:对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进行科学分类、合理设置以及设有方便群众的公共设施。“窗口形象”的考核也包含两项内容,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须设置窗口吊牌和工作人员实行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在考核内容的设置上,《标准》主要围绕“抓规范、优流程、减环节、缩时限、提效能、强监管、重服务”等内容着力,充分体现便民、利民、高效特色,如“服务模式”考核,主要是考核政务中心“适应群众生产生活特点,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设立大厅咨询、引导服务,解答群众询问,指引、引领至办事窗口”等内容,“运行规则”考核,则主要考核政务中心“一站式审批”、“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并联审批”、“网上办理”等情况。

  《标准》还规定,2015年度贵州省市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考核,将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电子监察系统抽查等方式进行,并设有三类加分项目:各政务服务中心积极探索相对集中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一门办、一章结、一费清”改革试点,创新产业聚集区、开发区项目前置性审批方式,规范集中审批,推进网上申报、办理和审批等方面改革创新,成效明显的,可加1-2分;人事部门把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基地,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并出台文件的,加1-2分;新闻部门加大对政务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在同级及以上媒体,一个月有一次以上宣传报道或咨询解答等,加1分。

  据悉,《标准》的具体实施办法及考核结果的应用等相关规定,目前正在制订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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