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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2015年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625.84万元

2015年04月17日 20: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4月17日电 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消息,最高法今日发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预算显示,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625.84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27.77万元、公务接待费336.07 万元,与2014 年预算数、2014年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62.4万元。

  最高法称,“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与2014 年预算数、2014 年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80万元,原因是随着法治中国建设,国际司法领域的交流和司法协助日益增多,为了推动重要多边司法交流机制发展,防范和惩治跨国犯罪,加强审判专业领域的国际交流,积极参与国际人权对话与经贸等领域活动,需要“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保持一定的规模,确保我院完成2015年对外司法交流和国际司法协助工作任务;同时,2015年我院新增中央交办的外事任务,故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相比2014年增加了8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与2014年预算、2014年预算执行数相比减少16.67万元,原因是我院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同时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与2014年预算、2014年预算执行数相比减少0.93万元,原因是我院按照中央规定要求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减少公务接待安排次数及人数。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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