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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中船集团惩治物资采购领域权钱交易 已对2人立案(3) 查看下一页

2015年05月06日 07: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2.关于解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没有落实到位”的问题。

  (1)层层传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压力,落实“两个责任”。一是集团公司组织全部43家设党委的成员单位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度建设与执行、“两个责任落实”、责任界定细化与层层分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和不足108项,目前正逐项进行整改。二是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领导先后对18家成员单位40余名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和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了约谈,对其应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直接指出存在的不足,实现压力的层层传递。三是着手修订完善《中船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从制度层面强化责任的刚性约束,确保“两个责任”得到落实。

  (2)健全对重要敏感领域的监督,杜绝惩防体系的盲区和空白点。针对劳务外包、工程建设、船舶接单佣金支付环节、大宗贸易、资本市场运作、科研经费管理等传统和新兴重要敏感业务领域,集团公司专门成立了7个专项整改工作组,进行上述领域的廉洁风险排查。在投资业务领域,分别形成非标类、权益类、股权类投资业务的廉洁风险点手册(涉及风险点21个,防控措施46条),用于风险防范和规范性检查;在大宗贸易领域,从业务管理过程、客户关系等7个风险源梳理出了客户考察、合同管理、信用评级等18个风险点,提出50多条防控措施。

  (3)将廉洁风险防范措施融入重要敏感领域的规章制度。在全面开展廉洁风险排查的基础上,集团公司着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体系,推动重要敏感业务领域内的权力制衡和公开运行。在工程建设领域,针对规避招标、限制潜在投标人、不合理确定中标人等问题,制定了《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和《固定资产投资招标细则》;在船舶佣金管理环节,制定了《船舶海工经营承接项目外部中间商及佣金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修订了《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增加了项目绩效评价内容,进一步规范了会议费、外协费、专家咨询费的使用管理。

  (4)加大对各级领导人员的监督管控力度。一是集团公司开展对领导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的专项清理。对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总部各部门副主任级及以上50名领导人员、各单位254名班子成员和集团公司所属41家成员单位的2214名中层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了自查、申报和公示。通过初步审核,共有211人的亲属经商办企业,其中5人的亲属所办企业与其本人所属单位有业务往来和关联交易,个人申报涉及合同总金额18736万元。党组纪检组对于涉嫌违纪违法的关联交易正在开展调查,并将依纪依规予以严肃处理。二是推动落实敏感岗位人员交流制度。组织成员单位开展敏感岗位人员交流专项自查自纠工作。经检查,自2008年集团公司提出相关要求以来,各成员单位共制定制度20余个,交流4057人,基本覆盖各敏感重点业务领域。对尚未交流的921名敏感岗位人员,将在2015年底前全部实现轮岗交流。

  (5)大力提高纪检监察系统的监督执纪能力。一是在党组的领导下,党组纪检组大力推进信访举报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整合并加强集团公司监察部和地区公司纪委的力量,增加编制8人,增加领导职数4人,将25家规模较小成员单位的信访举报核实及案件处理工作集中由地区公司纪委和监察部负责或为主,解决其纪委长期无案可办,需要办案时又能力不足的问题。二是集团公司对43个成员单位纪委书记的分工和兼职进行了全面调整、清理,41个纪委书记分工调整到位,清理8个纪委书记兼任的下级单位领导职务,实现较大规模的企业纪委书记只分管纪检监察工作,较小规模的企业纪委书记不分管敏感业务,确保纪委书记将主要精力放在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上。

  3.关于解决“选人用人工作不够严格规范,党管干部原则有待进一步落实”的问题。

  (1)开展对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集团公司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和领导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核实工作,并结合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民主测评结果以及选人用人问题举报分批对4家成员单位的选人用人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4名领导人员进行了函询,对9名领导人员提出批评教育,对2名不满意度高的人员调整了岗位。通过检查,发现和纠正成员单位在选人用人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2)积极稳妥地解决领导人员到龄不退和成员单位超职数配备领导人员问题。一是集团公司已完成对6名超龄领导人员的调整,其中5人退休,1人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至集团公司巡视组任组长;对8家成员单位的18名兼职较多领导人员进行了调整,涉及26个党组管理岗位。此外,对巡视组提出的个别人员不具备总会计师任职资格条件问题进行了处理。二是责成超职数配备领导人员的单位将16名总助级领导人员清理为6名总助级领导人员。同时,认真落实领导人员任期制,对20家未严格执行换届规定的成员单位党委责成两年内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3)加大从生产一线和技术骨干中培养选拔领导人员的力度。要求成员单位党委在选人用人中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重基层、重实绩、重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注重从生产一线和技术骨干中培养选拔领导人员,并形成制度。目前,各单位已推荐上报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后备人选161人、“青年英才”189人。

  (4)完善集团公司选人用人规章制度,推进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一是修订了《集团公司成员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体现了“中船好干部”标准和“不唯分、不唯票、不唯年龄、不唯学历”精神,为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提供了制度基础。二是制订《关于加强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和日常监督的意见》,着力加强对成员单位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对各级领导人员的日常监督。三是加快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步伐,完善各类人才信息库。

  (五)关于案件查办情况

  集团公司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保持对腐败行为的强大震慑。(1)党组纪检组周密部署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案件线索的核查工作,坚持原则、敢于亮剑,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一查到底,使腐败分子无所遁形。除物资采购领域的7件外,还完成了27件移交线索的核实,并对1名成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立案调查。其余线索仍在调查中。(2)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案件线索大起底,严肃查办劳务外包、工程建设、资产收购、重组改制、资产处置等敏感领域和关键环节中发生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利益输送案件。党组纪检组决定对1名成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立案调查。(3)成立以党组纪检组牵头,人力资源、审计、政策法规、财务金融、质量安全等多个部门参加的集团公司反腐败协调小组,共同研判问题信息,协调行动,形成反腐败合力。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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