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4年以来中国已放开61项商品和服务价格
2015年6月1日起,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将取消,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这是自去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宣布推进价格改革以来第二批取消政府定价的商品。截止今年6月,2014年以来中国已放开61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其中11月下旬以来放开了27项。
截止6月我国将放开61项商品和服务价格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先前消息,2014年以来,中国已放开60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其中11月下旬以来放开了26项。到6月1日后,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将达到61项。
从类型上来看,服务类的价格占了大部分,其中包括备受关注的铁路航空的客货运价格,还有房地产,律师服务中介费等等。除此之外,在商品价格领域,国家发改委也推出了一些含金量较高的改革措施,包括了自2015年起国家放开烟叶收购价格,这也标志着中国在农产品价格领域已经完全取消了政府定价。今年6月1日起,我国将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这也意味着施行近20年的“药品政府定价制度”将正式终结。
仍有50余类定价未放开
根据目前的《政府定价目录》,政府定价的品类有16种,大到水电交通,小到教材物业,都有所涉及。据不完全统计,这16种涉及到的定价项目总共有70多类,加上此前放开的一些,目前政府定价的放开仍有50余类还没有涉及,其中包括水电气价格、教育收费标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等。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表示,虽然听起来几十类并不是很多,但是这些项目本身包括了很多具体的分项,比如中介服务定价可能就包括了此前放开的房地产咨询、资产评估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等。这些仍未放开的价格都与民生息息相关,如水电气价格、食盐、殡葬服务等,所以未来仍有价格放开的空间。
中央定价项目将只保留6种类
去年以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对现有政府定价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提出《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工作方案》,正在稳步实施,下一步还将放开一批具备竞争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这些改革措施出台后,中央定价项目将只保留6种类,比之前实际管理的10种类缩减40%,具体项目减少60%以上,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发改委价格司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价,启动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修订工作,确保目录外没有定价权。目前中央定价目录已完成修订初稿,近期将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表示,下一步,还将放开铁路运输杂费、部分邮政业务资费、部分专业服务等多项具备竞争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延伸:去年11月以来放开的26项商品和服务价格
烟叶收购价格:包括烤烟、白肋烟、香料烟等;
4项具备竞争条件的铁路运输价格;
国内民航货运价格和部分民航客运价格;
港口竞争性服务收费;
民爆器材出厂价格;
7项专业服务价格:包括代办外国领事认证签证、证件密钥服务、海关统计资料及数据开发、商标注册等认证、涉外(台)经济贸易争议调解、土地价格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等;
指导地方放开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包括铁路客货运输延伸服务收费,邮政延伸服务收费和会计师服务、税务师服务、资产评估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部分律师服务等;
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将省级行政区域内执行的短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权限下放到省级管理。(记者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