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海将群租等5类住宅领域违法行为纳入信用信息管理

2015年05月25日 19:29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违法搭建“阳光房”、装修时打掉房屋承重墙、隔出多个小房间用于出租……针对住宅使用领域一些久治不愈的“顽疾”,上海市房管、征信等部门25日在此间表示,将重拳出击,将首批5类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信息管理,具体举措同日也对外公布。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在当日的新闻通气会上介绍,经与市征信办研究,将首批5大类影响住宅安全和正常生活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信用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据介绍,这5类行为分别是: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损害房屋承重结构,未按业主大会决定补建或者再次筹集专项维修资金,违反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被认定为“群租”。此项工作将于今年6月1日起在全市施行。

  上海市征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信用信息的查询服务。

  各类行为查询期的设定有所不同。比如,对于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在强制拆除前,当事人完成自拆、助拆的信用信息,自更新之日起保留90天查询期;对经过相关执法程序,被强制拆除的信用信息,自拆除之日起保留5年的查询期。

  对其他4类违法违规行为的信用信息,自整改完成之日起90天内提供查询;被强制执行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信用信息,自整改完成之日起5年内提供查询;对未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信用信息,则长期提供查询。

  此前,上海已就针对存在违法搭建、损害房屋承重结构等问题的住宅作出限制交易等规定。可以看出,上海近年来对住宅使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正由表至本、不断趋严。(记者 叶锋)

【编辑:吴涛】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