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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登报检讨“作秀”?问责程序方式须合法合规

2015年05月26日 10:02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

  由于负责的重点项目推进不力,河南濮阳7名处级干部近日在当地主要报纸上作出公开检讨。干部在地方党报头版公开检讨,这在当地成了“新鲜事”,也引发了市民和网友的热议。

  5月19日的《濮阳日报》1版显著位置上,刊登了4则署着7个人名的检讨书。“我们的主要责任在于:重视不够、抓得不紧,工作做得不实,导致工作推进中的相关问题未得到及时解决……”在检讨书上署名的处级干部包括濮阳市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郭庆春、管委会主任刘冰,濮阳市卫生局长王玉蕊,濮阳市人防办党组书记、副主任梁殿仓,濮阳市华龙区委书记刘洪浩、区长高尚功,濮阳市市政园林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杜跃武等7人。

  据濮阳市政府网站消息,7名干部的“登报检讨”,源于市委、市政府在今年第一季度项目建设暗访中发现,工业园区7个项目未及时开(复)工,市红十字医院康复病房楼、中心公园、城区河道截污治污等项目未按时开工,“鉴于有关部门在推进项目过程中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市委、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作出深刻检查。”

  对7名干部的“登报检讨”行为,支持者认为让工作不力的领导在群众面前“红红脸”、“出出汗”,才能“知耻而后勇”,进而让更多干部有所“触动”。让官员登报检讨说明了当地主政者敢于“出丑”的胸襟,不失为官员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的好方法,更有利于推动各项工作。质疑者则认为,登报检讨是在当地组织部门或主要领导责令下才不得不做的,不仅缺乏诚意,更有“作秀”嫌疑,而且强行让干部登报检讨并不在《行政处罚法》中的“警告、罚款”等7种处罚之列,更像是“额外加罚”,虽然百姓拍手称快,但治标不治本。

  “登报检讨是个接受公众舆论监督的好办法,关键在于能不能制度化、常态化,最终取得改进干部工作作风的实效。”对此,暨南大学管理学博士刘登顺认为,如何问责干部是一项严肃工作,问责程序和问责方式都必须合法合规。“甚至什么样的错误需要登报检讨,检讨的程度多大、范围多广,都要有规范性的制度来管理。”

  (记者余嘉熙 通讯员陶小兴 闵亚平)

【编辑:王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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