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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整治单位食堂公款吃喝 饭局喝红酒须百元内

2015年05月30日 15:38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

  29日,记者从济南单位内部食堂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上了解到,济南将对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内部食堂超标准接待、同城接待、奢侈浪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据了解,日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严禁在单位内部食堂违规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通知》,明确将加强接待管理、严格接待标准、加强经费控制、规范接待场所、严禁超标接待和奢侈浪费。干部职工用餐要按照规定交纳伙食费。

  此次将重点检查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济南警备区,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各个高等院校。

  《通知》明确要严禁同城接待,在单位内部食堂进行公务接待只限于接待上级单位和异城单位,餐饮要以家常菜品为主,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公务接待要严格实行公函制度,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并建立公务接待清单制度。

  酒往往是饭局中不可缺少的,济南明确在公务配餐时午餐一律不用酒。晚餐原则上不用酒,特殊情况用酒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供本地产低价位红酒,每瓶价格严格控制在100元以内,并且要做好备案登记。

  此外,《通知》还明确严禁在内部食堂接待私人亲属和朋友。严禁以单位内部食堂为载体违规发放福利。严禁新建、改建、扩建单位内部食堂,不得对内部食堂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

  在专项整治中,济南的财政部门要对公务接待经费来源、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的审计监督。如果出现违反《通知》的情况,将一律按顶风违纪从严从重处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予以通报曝光。(记者 刘雅菲)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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