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法人首度发声 就沉船事件致歉

2015年06月05日 22: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6月5日晚,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法人代表姜曌就长江客船翻沉事件致歉。据央视报道,截至今日18时20分,遇难者人数升至103人,14人生还,仍有339人下落不明。刘良伟 摄

  中新社湖北监利6月5日电 (记者 郭晓莹)6月5日下午,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法人代表姜曌现身湖北监利县,就客轮翻沉事件致歉并做出说明。

  6月1日,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所属旅游客船“东方之星”轮在长江湖北监利水域翻沉,船上载有456人,截至目前,14人获救,打捞遇难者遗体103具。

  5日下午18时40分,姜曌在监利县与媒体见面,他神情凝重,情绪显得很低落。

  姜曌较为详细地介绍了事发航次情况,也特别强调了“东方之星”的改造情况。他表示,船舶在翻沉前经过了多次改造,但改造均依规进行,安全设施配备齐全。

  姜曌说,失事客船搭载的大多是50岁以上的乘客,本应安享晚年,却突遭不幸,导致家属陷入痛苦,对他们造成了不可避免的伤害,对此,他深表歉意,并数次鞠躬。

  “此次事件对企业而言是灭顶之灾,目前我们能做的就是全力配合做好搜救和安抚工作,并配合国务院工作组的调查。”姜曌说。

  据报道,长江航务管理局已向重庆东方轮船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责成公司吸取教训、自查自纠、保证航行安全。(完)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