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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职务犯罪案四成源自群众举报 检方鼓励实名制

2015年06月23日 13: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郑州6月23日电 (刘鹏)河南全省三级检察机关自去年以来,共核实署名举报线索1874件,确认实名举报线索565件。经统计,在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40%以上源于群众举报。

  “举报工作是查办职务犯罪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前提和基础。”23日,河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广军在“河南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说,没有案源,办案就是无米之炊。检察机关鼓励群众依法举报、实名举报。去年以来,河南检察机关经核实确认的565件实名举报线索,已全部予以处理、答复。

  王广军表示,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落实“实名举报件件答复”的社会承诺,提高实名举报答复实效。“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侵害群众利益而经多次举报未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线索,要集中精干力量依法进行初核,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群众利益。”

  “不立案”举报线索审查,不仅是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管,防止压案不查、查案不办的重要制度,更是维护举报人权益的有效措施。对此,河南检察机关重点对举报材料较为详实、可查性较大,应当立案而未立案,以及举报人对不立案决定强烈不满、多次信访的举报线索进行审查,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介绍,2014年以来,河南检察机关举报部门共对526件不立案举报线索进行审查后,通知相关部门立案100件。

  既然鼓励群众实名举报,那么举报人的合法利益又该如何得到保障呢?王广军表示,河南全省三级检察机关都设立有专门的举报场所,指定专人负责受理、接谈群众举报,专人录入举报线索管理系统,并加密管理。严禁无关人员接触任何有关举报人和举报线索的信息。要严格落实实名举报线索保密制度,加强对举报人事前、事中、事后的保护,坚决依法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切实保障群众举报安全。

  同时,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的查处工作,加强与各级纪检监察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规范案件移送处理及结果反馈工作机制。2014年,河南全省检察机关共组织处理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62件,对其中打击报复情节严重的16起案件的当事人依法进行了追究。

  据悉,从今日(23日)起至26日,系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开展的第十七个“举报宣传周”活动。今年活动的主题是“落实举报规定,推进反腐倡廉和规范司法”,活动将重点宣传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与成效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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