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法草案拟增加太空等新型领域的安全维护任务
24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三次审议的国家安全法草案,拟增加对太空、深海和极地等新型领域的安全维护任务。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国家安全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一些常委会委员、列席人员和部门提出,我国在太空、深海和极地等“战略新疆域”有着现实和潜在的重大国家利益,也面临着安全威胁和挑战,应当将维护这些领域的安全任务纳入国家安全法。
为此,草案三审稿规定,国家坚持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增强安全进出、科学考察、开发利用的能力,加强国际合作,维护我国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的活动、资产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草案二审稿对粮食安全作了规定。有的常委会委员建议增加保障粮食供给和质量安全的内容。考虑到保障粮食供给的关键和基础是立足国内,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产能,而且,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农业法中已经作了明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在草案三审稿中增加“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供给“和质量安全”的规定。
在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方面,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促进民族团结,防范和依法惩治民族分裂活动,维护社会安定和国家统一,不仅是对民族地区的要求,也是对全国各个地方的要求。因此,相比于草案二审稿中“维护民族地区社会安定和祖国统一”的表述,草案三审稿修改为“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
草案二审稿第二十九条对核安全作了规定。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核安全既包括维护民用核安全,也包括军事核安全,建议对这一条的内容进一步界定和充实。草案三审稿规定,国家坚持和平利用核能和核技术,防止核扩散,完善防扩散机制,加强对核设施、核材料、核活动和核废料处置的安全管理、监管和保护,加强核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防止、控制和消除核事故对公民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不断增强有效应对和防范核威胁、核攻击的能力。 (记者黄小希、崔清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