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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瞒报虚报通行费收支和债务将依法查处

2015年07月21日 15: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

  中新网7月21日电 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副司长魏东今日表示,《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加强收费公路的审计监督,对瞒报虚报通行费收支和债务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交通运输部今日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相关内容。

  有记者问,《条例》修订中提出了“用路者付费”的理念,高速公路要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给这些用路者,我们又有什么样的政策或者措施保证用路者能够享受到这种高效快捷的服务?以及如何加强监管,保证资金全部用于或者规定的范围内用于提升服务这一块?

  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副司长魏东表示,这个问题是公路使用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前段时间新的收费公路年度公报向社会公布,从公报中可以得知,我们国家目前收费公路的构成领域中接近66%是高速公路。《条例》明确,今后收费公路的发展方向主要是以高速公路为主,与非收费公路相比,目标是向公众提供可供自由选择的高效和高水平的通行服务。因此可以说,提高收费公路服务质量以及对它加强监管一直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在《条例》修订中也在回应社会的关注和要求方面,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具体规定:

  一是在养护管理方面。《条例》明确要求,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进行养护,要求加强运行监测、信息服务、安全防护和交通标志、标线建设,加强对公路的养护使收费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目前也有一些地方的收费公路在养护方面存在一些不到位的情况,针对这样的问题,《条例》在法律责任中也有明确的规定,对收费公路经营者没有对收费公路进行养护的,首先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他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要求他停止收费,如果停止收费30日后还不履行义务的,可以由主管部门指定单位代理养护,产生经济上的后果由经营者来承担,如果拒不执行还可以申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魏东说。

  二是在通行效率方面。这也是本次《条例》着重关注的一个方面,明确规定收费道口的设置和开放应符合车辆快速通行的需要。不仅仅说建的过程中要建多少个道口满足需要,更重要的是要跟通行相匹配,比如有10个道口,如果需要必须全部开放,而不能只开放三四个道口,影响车辆通行。同时也明确规定“利用新技术推行不停车收费,逐渐减少人工收费方式”,从而实现“提高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的目的。

  三是在服务质量方面。一方面把控整个通行的服务质量,快速、便捷的通行,此外,对通行的辅助服务方面也做了一些新的要求。例如说,对收费公路服务区的管理,这次在《条例》中做了明确的规定,对收费公路服务区的停车场、公共卫生间、餐厅、便利店如何提高良好的运行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以及对公路出行信息播报这方面的服务要求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从而实现为通行的车辆和驾乘人员提供安全、便捷和文明的服务。

  四是在信息公开方面。修订征求意见稿专门增设了新的章节就是“收费公路信息公开”,这个“信息公开”着重从收费公路经营者以及省级人民政府两个角度规定了公开收费公路有关信息的义务,这和原来的条例相比是一个很大的变化。信息公开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路使用者乃至全社会公众对收费公路相关信息的知情权,使社会公众特别是公路使用者很好的履行监督权。为了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可信,同时规定,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加强收费公路的审计监督,对瞒报虚报通行费收支和债务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是在应急处置方面。针对前几年出现的一些情况,这次《条例》里也明确规定,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时候,要求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处置以及通行保障等相关工作。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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