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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办:困难群众自费超额 大病保险报销50%以上

2015年07月24日 13: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朱柳融 摄  

  中新网7月24日电 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梁万年今日介绍,今年大病保险将全部开展,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但是对于一些自付部分仍有一些困难的群众,如果超过一定额度,由大病保险报销50%以上。

  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国新办今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介绍全面实施大病保险的相关政策并答问。

  在吹风会上,有记者指出,大病保险会覆盖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所有参保人员,但是仍然会有一部分群众自付部分会有一些困难。

  梁万年对此表示,按照要求,今年大病保险全部开展,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对这些人发生的个人自付费用,如果超过一定额度,由大病保险报销50%以上。

  关于超过一定额度是如何判断的,文件规定:原则上由当地政府根据上一年度统计部门所公布的城乡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主要测算依据。超过一定的额度以后,这个资金再予以报销。这种报销是分段的,就是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

  他指出,从前几年的试点来看,一般都在50%-80%之间。当然,这种报销以后,可以使大部分的个人自付费用再报销至少50%,可以有效减轻个人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同时还有一些特殊困难的人群,文件明确要求鼓励地方探索向困难群体适当倾斜的具体办法,努力提高大病保险制度托底保障的精准性。

  另外,近期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出台了关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一些办法,对于一些特殊困难低保人群,在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以后,如何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有效衔接,都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办法。

  在这个文件中,也专门对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应急救助有效衔接提出了要求,中央从这个层面提出原则性、指导性的要求,由各地根据这个指导思想再进一步细化,对一些特殊人群给予精准性保障。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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