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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编历史名城保护规划 涵盖卢沟桥什刹海等

2015年07月24日 14:06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

  本市正在编制“十三五”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规划

  卢沟桥什刹海将出保护规划

  本报讯(记者张楠)《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已经实施10个年头了,从今年5月起,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始对《条例》在本市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记者从今天上午正在进行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了解到,目前,北京市规划委已配合市发改委组织编制《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规划》。此外,目前,市规委还在编制卢沟桥、宛平古城和长辛店老镇等地区的保护规划。

  去年,市规委制定了《北京市旧城平房区规划管理办法》,目前已报市政府研究审议。而西城区则正在编制什刹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

  存在问题

  没标准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缺乏规划标准

  今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伟在会上指出,《条例》要求的旧城和历史文化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尚未编制,保护工作缺乏详细具体规划和标准。《条例》规定市政府应当制定并公布“具有保护价值建筑”的认定标准和程序,统一制定设置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标志,但这些制度措施迄今尚未出台。

  比如,《条例》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内建设项目”均需做“评估”,但实际上,旧城内小型私房原址翻建的建设项目较多,全部开展评估工作,缺乏可操作性。

  不一致

  《条例》与现行法规规定闹矛盾

  对于文物建筑的保护,《条例》第36条规定,在保护规划范围内违法进行建设的,由规划、城管部门进行查处。而《文物保护法》规定,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等违法行为,由文物主管部门查处,二者存在矛盾,需要在《条例》修改时予以解决。

  另外,关于在历史文化街区内的新建、扩建活动,《条例》与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定也存在不一致,需要明确。

  难疏解

  保护区内平房常住人口至少30万

  目前旧城的保护和改造,实现了由开发主导向政府主导,由“大拆大建”向小规模、渐进式、微循环改造模式的转变,但主要采取自下而上推动具体项目带动保护的方式进行,商业性开发程度高,功能和人口未能得到有效疏解。

  据统计,目前在旧城历史文化保护街区范围内,居住在平房区的常住人口不少于30万人,依然面临着居住环境恶劣、基础设施僵乏、交通极为不便、违法建设现象频发、安全隐患巨大等突出问题。

  人大建议

  保护旧城平房区调整人口密度

  梁伟提出,建议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纳入市“十三五”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当中。进一步完善旧城和历史文化街区专项保护规划,抓紧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明确保护范围、保护原则、保护内容、控制指标和土地使用功能、人口密度、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分类保护、整治措施等。

  根据保护对象的内容和性质,合理界定保护责任主体,明确投资方式和资金投入重点方向,对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历史文化街区、文保单位和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的保护,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对只需保护旧城整体风貌的区域,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对旧城平房区改造项目,要充分发挥政府和居民的两个积极性,合理分担资金,充分发挥政府资金投入的最大效能。

  要认真研究制定对旧城的特殊政策集合,确立旧城为政策特区,从人口疏解、土地和房屋产权交易、房屋管理、文物修缮保护与利用、交通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制定特殊的政策措施,确保旧城尤其是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成片平房区得到有效保护和改善,力争把旧城的居住人口密度和就业调整到适度水平。J204

【编辑:王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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