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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律师回顾中国劳工、“慰安妇”对日艰难索赔路

2015年08月12日 09:51 来源:中国青年网  参与互动()

近日据称,部分二战中国三菱受害劳工三团体在京发表声明,表示接受日本三菱公司提出的和解协议。不过这一说法被两当事团体及相关负责人否认。二战中国劳工三菱受害者山东联谊会会长、刘连仁之子刘焕新强调,“他们主导不了和解”。二战中国劳工联合会执行会长张一宪则指出,“草率和解只能是亲者痛仇者快”。

为纪念在战争中被日本杀害的无辜同胞和为国捐躯的烈士,“青年之声”维权服务联盟和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日前在京共同举办中国“慰安妇”、劳工对日索赔回顾座谈会。亲自参与了大部分诉讼过程的北京市方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康健、北京市言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海彦等介绍了相关组织为二战时期中国劳工、“慰安妇”讨公道的艰难维权路。

近日,中国劳工、“慰安妇”律师维权回顾座谈会在京举行。中国青年网记者 周小璐 摄

如果有天我不在了 还有小本记录罪行

二战中国劳工三菱受害者山东联谊会会长、二战中国劳工三菱受害者中国联谊会执行会长刘焕新是刘连仁之子。刘连仁是中国受害劳工中最富传奇色彩的人物,曾在日本穴居13年成为“野人”。他也是中国乃至世界首位以个人身份向日本政府提起诉讼的维权者,被誉为“不拿刀枪的英雄”。

据康健介绍,1995年至2005年中国劳工在日本相关法院陆续提起了15件讼案,她不同程度地参与了其中11件。2001年7月她陪同刘连仁儿子刘焕新一起去东京,参加一审宣判。7月12日东京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刘连仁胜诉,判决被告日本政府赔偿2000万日元。这是中国劳工在日本法院胜诉的第一个案件。

虽然时隔多年,谈及此事,康健依然很激动:“虽然现有证据足以证明日本政府当年强掳中国劳工的不法行为,但之前日本相关法院连事实都不予认定,以超过时效等为由,直接驳回劳工的诉求。本次宣判前日本律师和我及刘焕新也做好了被驳回诉求的准备。”

“当听到支持原告诉求的判决后,在旁听席就座的日本民间支持者当场欢呼,日本律师和我们也很激动。该判决没有追究日本政府战争期间的责任,只追究了其战后救助不力的责任。不过该判决认定了日本政府当年强掳中国劳工的事实。”后来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认为该判决过于严厉,马上提出了上诉。“由此可以看出,一旦牵扯到历史和责任的时候,日本政府的态度都是否认、拒绝和推诿。”康健表示。

另外一件劳工胜诉的案件是在福冈地方法院张宝恒等15位原告起诉日本政府及三井矿山(株)案。据康健介绍,张宝恒原是八路军129师的一名侦察员,1943年被抓到日本三井矿山做苦役。

“日本战败张宝恒回国后就在家乡当农民,住在河北易县的山里面,但他一直没有放弃解决这个事情的努力。尽管他们在日本曾进行绝食斗争、罢工斗争,但他从日本回来以后没有办法证明自己在日本的情况。他怕自己忘记这段历史,对不起那些难友,就用小本不断地写。他说,如果有朝一日他说不清楚的时候,这个小本就是他记录的事实。”康健心酸回忆道。

关于“时效”的争辩:一次有见地的判决

虽然这条路的艰辛令人难以想象,但是好在张宝恒等15位原告案2000年起诉,2002年4月26日福冈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劳工胜诉。

“这个案子追究了被告在战争期间的责任,并且认定中国劳工在恶劣的条件下从事繁重劳动……日本政府和日本公司共同策划共同实施了强掳中国劳工的行为。”并依此判定三井矿山(株)赔偿每位劳工1100万日元。

“在一审期间,日本政府的答辩意见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认为个人不具有国际法意义主体资格,二是国家无答责,三是认为超过了时效。三井矿山(株)对事实不答辩,也不举证,只说‘不知道’,或超过时效,一副冷漠的姿态。”康健说。

对“时效”问题的争论也同样出现在新潟地方法院审理的张文彬等11位劳工诉日本政府及新潟临港集团一案中。据康健介绍,2004年3月26日,新潟地方法院判决张文彬等11位原告胜诉,该判决的值得特别关注之处在于不仅认定了这是日本政府和公司共同策划共同实施的不法行为,而且还追究了日本政府和公司共同的法律责任,对时效问题的分析判断值得称赞。

“法官认为,战争结束后,日本政府和公司就匆匆将劳工送走,隐埋事实销毁资料,并且政府方面还在国会做不诚实陈述,这一系列行为都阻碍了原告行使诉权,用超过时效来阻止原告行使诉权是不公平的,本案不适用时效限制。”康健对这一判决表示了赞许,“这一判决很有见地。”

20年艰难维权路:看到的不只人心

自1995年底,康健开始陆续参与二战中国劳工和“慰安妇”在日本法院的诉讼事宜,与日本律师共同帮助中国受害者向日本相关企业和日本政府讨公道。1997年全国律协发表声明支持,2000年全国律协成立了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诉讼工作指导小组。中国受害者陆续在日本提起诉讼,分别为南京及平顶山大屠杀案、无区别轰炸案、细菌战及遗弃毒气弹等案件,其中,劳工案件有15件,“慰安妇”案5件(大陆地区4件,台湾地区1件)。

“2000年以前,日本法院作出的判决基本不对事实进行认定,直接驳回原告的诉求。2001年后陆续出现4件劳工胜诉的判决。虽然此后日本最高法院最终均驳回中国受害者的诉求,但是在事实方面基本是接受了原告这一方的举证,这不是一方面努力的结果,原告和中日双方的律师及日本民间支援团体齐心协力发挥了巨大作用。”康健强调,如果没有中日双方律师的推动,不可能有这样的结果。

此外,据介绍,美国和加拿大的教师访华团已经连续七年到访中国,了解日军暴行,编写教科书。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教育厅已经将这段历史编进中学教材,当做必读课程。多伦多教育厅也进行了推广,美国新泽西州也已编入教材。中国民间对日索赔也得到了很多日本律师和教师的支持,他们自发地抵制日本文部省修改历史教科书。

“在这个过程中,不仅让我们学习、了解了人性,看到了卑劣残忍的一面,更看到了很多值得尊重的东西,这比办理其他案件的触动更大。”康健深有感触地说。

据悉,日本侵华期间,严重违反国际法,将约4万名包括战俘、平民在内的中国人强掳到日本做苦役,近7000名中国人被迫害致死。其中仅三菱综合材料公司(旧三菱矿业株式会社)包括关联企业在内,在日本12个作业场共强掳奴役中国人3765名,其中722人被折磨致死,死亡率达19.2%。 (记者 周小璐)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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