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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党委原常委宋志国以涉嫌受贿罪被依法决定逮捕

2015年09月10日 13: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乌鲁木齐9月10日电 (记者 戚亚平)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的消息:2015年9月8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原常委,兵团第八师原党委书记、政委,石河子市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志国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015年8月26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原常委,兵团第八师原党委书记、政委,石河子市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志国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

  来自此前8月20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的消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批准,兵团党委原常委,第八师原党委书记、政委、石河子市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志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宋志国,1950年7月出生,河南兰考人,1969年3月参加工作,1977年3月入党,中央党校政治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2001年1月至2003年4月任农八师石河子市党委副书记、农八师师长、石河子市市长。2003年4月至2005年12月任农八师石河子市党委书记、农八师政委、石河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5年12月至2012年2月任兵团党委常委,农八师石河子市党委书记、农八师政委,石河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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