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浙江出台新规:重大行政决策严重失误将被终身追究

2015年09月16日 11:34 来源:浙江在线 参与互动 

  浙江省政府近日公布《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对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恶劣社会影响的,应当倒查责任、实行终身责任追究,依法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下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除依法应当保密或者为了保障公共安全、社会稳定以及执行上级机关的紧急命令需要立即作出决定的情形外,决策工作应当遵循下列程序规定:

  公众参与

  组织公众参与,应当通过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基层、相关群体代表和有关部门等单位的意见、建议。

  决策方案中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

  加强与公众的交流、沟通,对公众普遍关注且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应当采取直观、易懂的方式进行解释、说明,或者向公众提供参与体验、监督的途径,增进其对决策的理解和支持。

  依法公开

  决策后,决策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制发公文;属于最终决定的,除依法不公开的外,应当通过政务服务网以及其他途径公布,便于公众知晓和查询。

  依法追责

  对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恶劣社会影响的,应当倒查责任、实行终身责任追究,依法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集体讨论决定决策事项时,有关人员对严重失误决策明确持不赞成态度或者保留意见的,应当免除或者减轻责任。

【编辑:刘湃】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