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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残疾人两项补贴基本不采用专人发现金形式

2015年09月18日 11: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杨艳敏 摄  

  中新网9月18日电 民政部副部长邹铭今日指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发放是采取社会化发放的形式,由金融机构直接发给残疾人或者是残疾人指定的监护人的账户里,基本上不要求以专人来发现金的形式,都是通过金融机构来转账,如果遇有特殊的情况,也要建立严格的现金发放的管理制度。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8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民政部副部长邹铭和中残联副理事长程凯介绍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有关政策,并答记者问。

  对于如何保证制度能够落到实处,做到公开、透明、公正问题,邹铭介绍,在制度运行层面重点抓住了三个环节。一是对象要精准,现在8500万残疾人,真正申领二代残疾证的3000万人左右,这个政策出台以后肯定有一些残疾朋友因为有这样的一个补贴政策要积极的申领残疾证,那就要求各地尤其是县一级的残疾评定机构严格把关、严格管理,这一点中国残联已经做了一些明确的要求和部署,保证对象要精准。

  同时,民政部门所建立的低保信息数据库要跟残联所拥有的残疾人信息数据库做到实时的共享、比对和动态管理,做到保证对象的精准。

  二是资金要保证安全。《意见》明确的提出,对这两项补贴的资金发放是采取社会化发放的形式,由金融机构直接发给残疾人或者是残疾人指定的监护人的账户里,基本上不要求以专人来发现金的形式,都是通过金融机构来转账。

  如果遇有特殊的情况,比如因为山区、交通的问题、偏远的问题,金融机构转账没有办法覆盖到,也要建立严格的现金发放的管理制度,防止在现金发放过程中出现跑冒滴漏。

  三是《意见》提出来之后要采取残疾人自愿申报和发放部门定期复核的方式,实现动态管理,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则退。

  邹铭指出,从制度监督层面上,《意见》明确提出,把所有资金的审核、审定、申领的程序公开,标准要公开,对象要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同时,民政将会同财政和残联,以及相关的其他部门对制度的绩效做定期的评估,同时地方民政部门会同残联,还将委托第三方对政策执行的效果进行绩效评估。

  另外是要接受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当然包括媒体朋友们大家共同监督,这样这个制度才能真正落到实处,真正的解决困难残疾人生活支出的困难和重度残疾人护理特支出的困难,把困难解决得很好,能解决他的燃眉之急,发挥政策综合的效果。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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