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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机关报:4个月没见一篇 批评性报道去哪儿了?

2015年09月19日 12:5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 

  9月14日,由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提议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媒体恳谈会”召开。会上,王雁飞直言,“感觉媒体的思想还不够开放,因为4个月了,批评报道一篇也没见到”,并表示欢迎媒体加强舆论监督。

  无论媒体还是记者,对批评性报道都是“情有独钟”的。无数公交车上让座的行为很难成为报道对象,一个因争抢座位引发的争执,却有可能成为争相报道并评论的“宠儿”;批评官员更是媒体“乐此不疲”的事儿,“雷人雷语”、“表哥”、“房叔”的出现都有媒体的功劳。

  4个月没见一篇批评报道,是官员的作风好到不用批评,是党政机关与媒体的关系好到不愿批评,还是媒体迫于各种因素制约不去批评?第一条不太可能,其他两条很有可能,原因不言自明。

  这一媒体监督困境,催生了一个奇特现象,即“异地监督”:既然不方便批评当地官员,那就毫无顾忌地朝其他地方官员“开火”。于是经常见批评性报道“出口转内销”,甘当批评报道“二传手”,如此“曲线监督”也真是难为媒体了。

  笔者为四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媒体恳谈会”的做法叫好:一则,媒体是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重要力量;二则,各地党政机关要学习四川省纪委的做法,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与媒体关系的处理上。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单位和个人,早就实现了“点名道姓公开通报”,可一些人在心理上还不能迈过媒体进行批评性报道这道坎儿,难道藏着掖着问题就没有了?

  批评性报道不是洪水猛兽,批评不良现象和习气不是“别有用心”地故意找茬或者“跟谁过不去”,批评少数问题党员干部与“影响党和政府形象”是两个概念,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是连正常的批评都不要了。正如王雁飞所说,“主旋律不是说只大唱赞歌,批评报道有利于我们改进,批评报道同样是主旋律。”而且他还欢迎媒体搞一些针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批评报道,“没有问题”。

  党员干部要以“闻过则喜”的态度全力支持舆论监督,媒体也要善用、慎用舆论监督权。舆论监督不是搞八卦,新闻记者不是狗仔队,不能听风就是雨;媒体与官员不是“你死我活”,非要刺刀见红,一点小事就往大里炒,添油加醋地爆料。

  “坐南朝北,站在政府立场考察民意;坐北朝南,站在百姓立场监督政府。”诚如此,媒体就不至于“不远千里去监督”,才能把生于斯长于斯的这片土地看个清清楚楚。贾亮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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