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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广州已逮捕17人

2015年09月20日 18: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广州9月20日电 (许青青)广州市环保局20日通报,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广州市环保部门已移送公安部门涉嫌环境犯罪案件59宗,已判决5宗;公安部门破案16起,刑事拘留29人,逮捕17人。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与以往对比,新环保法的实施使环保部门能够在发现环境违法的第一时间采取控制污染的法律措施,防止污染的蔓延和扩大,在制度上填补了“发现污染、尚未处罚”这一空档期。同时,新环保法中还新增了对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的条款。

  为配合新环保法的实施,中国环境保护部、公安部相继出台了《实施查封、扣押办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实施移送行政拘留办法》等首批配套实施办法,赋予了环保部门查封、扣押违法排污设备的行政强制权。

  广州市环保局方面介绍,广州市、番禺区两级环保、公安部门于9月17日至18日再次联合行动,对番禺区东环街、沙头街13家涉嫌含重金属废水排放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并查实多家企业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其中,依法现场查封3家,移送公安立案侦查2家。

  其中,广州市番禺区煌财工艺品厂、联合打磨厂未配套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直排市政下水道,造成严重污染。经监测,煌财工艺品厂总镉超标3.6倍、六价铬超标0.76倍、总镍超标53.4倍、总铜超标4.7倍、总铬超标0.54倍、总氰化物超标17.9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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