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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下属公司用假公文换来发改委真立项(图)

2015年09月29日 07:55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 

通过伪造政府文件换来的项目批文最终被撤销。

  9月22日下午,常德市天润土地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德天润)负责人鄢海范向中国青年报记者承认,其下属职工在推进“湘西北汽车、配件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立项中有“瑕疵”,存在伪造政府批文等情况。

  而中国青年报记者的调查发现,这起伪造省级政府部门多项公文、骗取批准立项的大戏,至今仍未完全落幕。

  大项目袭来

  鄢海范称,常德市的汽车和配件市场混乱,常常是“一个马路边就有几个店,一条街道上就摆几个点”,无论规模还是管理,都离规范的市场相差甚远。当地政府决意改变这一状况。

  2011年1月,常德天润成立。这家注册资本为4亿元的公司,其股东是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国开发展湖南“两型”元佑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土地综合开发、整理;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征地拆迁及城市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汽车贸易专业市场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等。

  工商信息显示,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唯一的股东是常德市国资委。

  记者还了解到,该公司负责人鄢海范是常德市发改委“重点办”原主任。

  从2012年6月开始,常德市大力推动“湘西北汽车、配件物流配送中心”(当地称为“汽贸城2期”)建设。多份申报文件表明:该项目投资26亿元;申请总用地面积65.3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2012年6月6日,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发出的41号拟征收公告显示:作为城乡增减挂钩地块A建设项目,该局拟报请常德市政府征收竹根潭村7组、11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一宗,面积184.56亩,对失地农民拟采取货币安置。该局同一天发出的42号拟征收公告中,竹根潭村2组、3组的199.02亩土地被纳入城乡增减挂钩地块B建设项目。

  2012年6月25日,在《关于常德市天润土地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湘西北汽贸城二期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中,湖南省环境保护厅认为,湘西北汽贸城2期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常德市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同意工程在拟选地址建设”。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类似“湘西北汽贸城2期”这样的大项目要上马,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取得环保部门环评批复、国土部门土地预审及规划部门的许可。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土地审批。

  2012年11月,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在批复给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对《关于常德市天润土地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湘西北汽车、配件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与建设用地规划调整的复函”(湘国土资预审字2012年171号)中写道:“一、项目申请总用地面积65.3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符合项目用地定额标准。”该函还载明:“我厅同意常德市国土资源局与天润土地经营开发有限公司请求,将已征用地与正在办理征地手续的建设用地(即常德市火车站以西、武陵区南坪岗乡竹根潭村、常德大道两厢)980亩,规划调整为湘西北汽车、配件物流配送中心。”

  一切准备就绪。2013年6月4日,常德市政府颁发2013年43号征收土地公告,决定征收竹根潭村3、4、5、6、7、10、11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一宗,总面积184.56亩。

  2013年6月,湖南省发改委颁发《关于核准常德市天润土地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建设湘西北汽车、配件物流配送中心工程项目的批复》。至此,该项目正式上马。

  3名农民揭开公文造假的底牌

  征地拆迁工程引起了当地诸多村民的不满和质疑。

  9月22日,武陵区南坪岗乡竹根潭村5组村民周丽华等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当初要他们签拆迁合同时,村里没有公示公告,而是直接告知房子被征收了。

  她回忆称,当时几个村民正在茶馆玩牌,一群身强力壮的社会人士突然围上来逼迫他们签字,不签就不能离开。

  靠收废品为生的5组村民张大保、段兰珍夫妇想到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他们找到了北京律师肖骥,讲出了心中的疑问。在肖骥的帮助下,段兰珍、何志平等3人开始向湖南省发改委申请对“湘西北汽车、配件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核准文件的政府信息公开。

  这引起了常德天润的强烈反对。在2014年8月4日递交给湖南省发改委的一份报告中,该公司称,项目申请报告涉及商业机密,“经公司领导研究”,请求不予公开。

  此举获得了湖南省发改委同意。但湖南省发改委仍然依法交给了段兰珍等3位申请人关于该项目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审批等政府文件的复印件。

  湖南省发改委出具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中还指出,他们没有收到该项目的红线图。

  此后,段兰珍向国土资源部申请行政复议,以违反《土地管理法》、《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等法律法规为由,要求撤销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复给常德市国土资源局(湘国土资预审字2012年171号)——“对《关于常德市天润土地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湘西北汽车、配件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与建设用地规划调整的复函”。

  2014年11月28日,国土资源部作出的行政复议书给出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答案:所谓湘国土资预审字2012年171号、“对《关于常德市天润土地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湘西北汽车、配件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与建设用地规划调整的复函”,查无此文。

  国土资源部指出,湘国土资预审字2012年171号是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发给衡阳市衡山新桥至衡阳李坳公路改建工程2期项目的,而递交给湖南省发改委审批立项中所提供的湘国土资预审字2012年171号不存在,“系伪造的文件”。

  接下来,段兰珍等人向环境保护部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撤销湖南省环保厅下发的《关于常德市天润土地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湘西北汽贸城二期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得到的回复是:经环境保护部审理查明,该批复湖南省环保厅从未出具,公安机关查明系伪造。

  项目立项的几个重要条件均系伪造,段兰珍和李小妹等36户村民先后向国家发改委提出,要求撤销湖南省发改委颁发的《关于核准常德市天润土地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建设湘西北汽车、配件物流配送中心工程项目的批复》。

  2014年12月9日,国家发改委回复段兰珍等申请人:由于常德市发改委在项目核准过程中提交的前置文件系伪造,2014年11月,湖南省发改委撤销了对该项目的批复文件。

  假公文如何过关斩将

  2015年9月23日,鄢海范在采访中向中国青年报记者陈述了当时公司职工伪造国家公文的情况。

  他说,由于国家发改委、国土部出台的文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中,明确禁止机动车交易市场占用耕地,而汽贸城占用的竹根潭村土地中就包括了耕地,因此当地国土局一直没有核准。于是,天润公司的一名员工擅自伪造了国土部门的文件,报给了常德市发改委,才使得整个项目得以通过。

  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鄢海范说,伪造公文的当事人在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鉴于未造成严重后果,已交由公司内部严肃处理:大会通报批评,扣发工资和奖金1.7万元,并从公司招商部调离,到其他部门工作。

  关于该公司伪造环评批复文件一事,鄢海范一直未予答复。该公司一份《处理决定》中承认,公司两名职工“违法办理了省环保厅的环评批复文件”,给予每人扣除1.7万元奖金、津贴和调离招商部的处分。

  伪造国家公文的事实已经查明,但许多村民仍然质疑:这些假文件何以轻易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并最终形成政府立项批文呢?

  9月23日上午,记者就此采访常德市环保局人士。该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称,局里所有领导都出去了,业务部门的人也都外出开会办事,无法接受采访。他承认,伪造环评批文的事情确实存在,但假文件如何进入立项环节,他无法知悉。

  常德市国土局规划科伍科长告诉记者,假(土地预审)公文是由常德天润直接报给当地发改委的,他们并不知情:“经过省厅甄别,这个文号确实是套用的,套用的是衡阳的一个文号。”

  伍科长称,假(土地预审)公文一看就知道不是真的,像这样的公文怎么会用“复函”的名义发出?

  那么,为什么一份假的公文却能得到常德市发改委的认可并立项?常德市发改委又是否对公文进行了审核?

  9月23日下午,常德市发改委“负责重要文件把关”的办公室主任杨建军告诉记者,“这个事情正在核实,还没有什么正式结果。这之前,我们不好说”。

  对于记者采访立项办文人员的要求,杨建军称,无法联系当事人,因为现在“人员有异动”。

  谎言还在继续

  鄢海范告诉记者,他们曾多次接触段兰珍等人,给出了4套120平方米的房子安置、数百万元补偿的条件,但对方坚持不让步,导致后来项目停止。

  “它可以为常德市提供1万人的就业机会,为地方政府提供3.5亿元的税收。两年时间都没动,我干着急,我丢进去1.5亿元资金,我们国有企业每年损失1200万元。但是几个老百姓和几个律师就这么做。”

  鄢海范称,因为发改委已撤销立项,目前该公司已经放弃了该项目。现在是国土部门在搞征收,已经和他们无关了。

  代理段兰珍房屋拆迁案的律师罗秋林说,2014年段兰珍等人的房屋已经被拆除,武陵区征地拆迁安置指挥部给常德市城管局武陵分局的《交办函》等多份文件中都明确指出,拆除段兰珍等人房屋是因“竹根潭村汽贸城2期用地”。但村民至今未拿到一分钱安置费用。这一事实在段兰珍起诉常德市国土局不服收回土地案的二审裁定中,得到了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的确认。

  5组多位村民告诉记者,当初拆迁时,是以“湘西北汽配城2期”的名义进行的,去年项目因造假而被叫停后,拆迁却仍在继续,用的名义是:土地增减挂钩。

  有村民向记者出示了一张竹根潭村村民代表大会的会议文件,上面写道:全村共有代表6名,到会5名,已达到三分之二,征收土地和安置方案符合法规规定,自愿放弃听证。该文件有5位村民代表的签名,并盖有竹根潭村委会的公章。“这5个人不是我们组里的人,不知道是谁,我们都不知道有这些人。我们从来没有开过听证会,也不会放弃听证的权利,但村干部说我们放弃了。”记者随机采访的几位竹根潭村的老村民和老党员表示,不认识签名的上刘安刚、彭振海等5名“村民代表”。

  对此,竹根潭村村支书张凡说,他不能作出解释。

  几位反映问题的村民告诉记者,他们认为除了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涉嫌造假外,目前拆迁的理由——“增减挂钩”也有问题。

  按照国土资源部2008年出台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增减挂钩”既将多少地块的耕地用于城镇建设,就要将等同面积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以实现耕地面积不减、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在2012年6月6日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发出的41号拟征收公告中,报请市政府征收的7组、11组土地面积就有184.56亩。在常德市政府2013年6月颁发的43号征收土地公告中,决定征收土地面积还是184.56亩,但涉及的村组却变成了3、4、5、6、7、10、11组。

  罗秋林质疑,常德市政府在做增减挂钩时,将不在增减挂钩地块红线范围内的4、5、6组也纳入了拆迁范围。

  对此,常德市国土局负责征地拆迁的詹志平科长表示,市政府发公告时肯定经过仔细的调查、确认。至于为何2013年的市政府征收公告里,在征收土地面积184亩不变的情况下,却增加了4、5、6这3个组的村民?他的理解是,前期国土局的预征公告是“大概估算”, 具体应该以市政府的公告为准。

  但是,罗秋林出示了一份盖有湖南省政府公章的“城乡增减挂钩地块A”的土地红线图,该图中注明了竹根潭村增减挂钩的地块有184亩,标注为7组和11组的土地,而没有标注4、5、6这3个小组的土地。

  罗秋林说,这份红线图是常德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加盖了常德市国土局档案室章的复印件,在段兰珍起诉常德市国土局不服收回土地案的一、二审中,其真实性在该案开庭时,得到了常德市国土局的确认。

  他说,在段兰珍起诉常德市国土局不服收回土地案的一、二审、发回重审程序中,常德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红线图复印件,不仅包括了4、5、6这3个小组,甚至标明了一些居民住宅的具体位置。庭审中,在罗秋林的强烈要求下,国土局代理人在重审开庭时当庭撤回了与湖南省政府加盖土地审批专用章红线图原件不一致的复印件。“这证明他们一直在作假。”罗秋林说。(记者 洪克非文并摄)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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