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重庆6高校发校园“宪法” 规避办学理念跟着领导变

2015年10月13日 09:37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 

  今天(12日),重庆6所高校正式发布学校章程。这6所高校是: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理工大学、重庆文理学院、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和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加强高校章程建设,是实现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实现自主管理的规范路径、实现民主监督的有力支撑、实现社会参与的重要保障。”重庆市教委主任周旭表示,学校的章程类似于国家的“宪法”,是学校的总纲和基本遵循。

  “必须有学校章程这一‘宪法’把学校重大、基本的问题固定下来,按章办理,才能使学校的管理更加有章可循。”周旭说,办学应该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不能换了一任领导就有一种提法,特别是学校的办学使命和人才培养理念,虽然应该与时俱进,但也不能随意更改,长远来看,变来变去是不利的。学校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的灵魂、特色和精华所在,如果跟着领导的更替而不断变化思路,那么这所学校就安定不下来,潜心育人的目标也达不到。”

  记者注意到,重庆此次发布的高校章程并非千校一面,而是各自结合自身特点,对学校的办学方向、管理体制进行清晰的界定。

  比如,重庆师范大学章程明确:坚持师范和非师范两轮驱动、协调发展,师范重点强化基础教育、国际汉语教育、职业教育三驾马车,非师范重点聚焦文化传承与创新、决策咨询与公共服务、科技攻关与应用转化三大板块;近年来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一直维持良好形势的重庆文理学院,则在章程中明确地将办学理念界定为“教育即服务,学生即顾客,质量即生命”,将学校办学定位明确为“应用型”,同时明确规定“学校实行大部制和学院制”,这在已发布的高校章程中极为罕见。

  记者获悉,重庆将在今年年底基本完成市属高校章程的核准工作。明年启动全市中小学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力争在2017年年底基本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记者田文生)

【编辑:李欢】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