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环保部对一批问题环评机构及个人作出处理

2015年10月13日 21: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10月13日电  据环境保护部网站消息,环境保护部今日通报2015年度环评机构检查情况。决定对一批问题环评机构及个人作出处理、处罚。环保部表示,目前环境保护部正在开展全国范围的专项整治行动,将继续严厉打击环评资质出租出借等违法行为。

  环境保护部通报称,根据近期开展的2015年度对部分省区市环评机构的检查结果,总体上看,环评机构从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多数机构能够在资质、人员和质量方面达到要求,但仍有部分机构存在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低劣、环评工程师挂靠等问题。

  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程立峰介绍说,根据环评资质管理有关规定,环境保护部决定:

  一、对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等6家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较差的机构予以限期整改;

  二、对存在挂靠行为的吴冬梅等16名环评工程师给予通报批评,记入环评诚信信息系统;

  三、对涉及人员挂靠的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等7家机构予以限期整改;

  四、对环评工程师数量达不到要求的忻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等53家机构取消环评资质或降低评价等级、缩减评价范围。

  程立峰说,目前环境保护部正在开展全国范围的专项整治行动,将继续严厉打击环评资质出租出借等违法行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已颁布,将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环保部门将以此为契机,全面强化环评机构监管,对环评文件质量低劣的机构和编制人员,一经发现,负责审批环评文件的环保主管部门均有权直接处理、处罚。

  程立峰表示,推动环评技术服务业健康发展,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环评机构应本着对社会、对环境、对自身负责的态度,守法守规、规范从业、健康发展。同时,欢迎广大公众对环保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举报。

【编辑:王硕】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