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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谈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须及时开展寻亲工作

2015年11月10日 11: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11月10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副部长邹铭今日就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指出,必须及时开展寻亲工作,不得对受助人员不闻不问、一托了之。

  为切实解决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强化救助管理机构风险防控意识和法律责任意识,同时部署下一阶段的“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2015年11月10日,民政部召开全国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视频会议。

  邹铭分析救助管理工作风险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时指出,救助管理工作面对的是流浪乞讨人员等临时陷入生活无着困境的特定人群,救助对象构成极其复杂,风险点传导叠加特点明显,导致救助管理机构面临的突发事件多、风险隐患多、疑难杂症多,机构日常运转管理复杂程度较高,风险防控难度要远远大于其他社会服务机构。同时,公众对涉及社会弱势群体的负面事件“零容忍”的态度和当前“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责任追究新常态,都对救助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邹铭要求,各地要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反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革除积弊,引以为戒,准确把握当前救助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和主要风险防控点,做到“六必须、六不得”:一是必须加强安全检查,不得允许求助人员携带危险品入站。

  二是必须及时开展寻亲工作,不得对受助人员不闻不问、一托了之。

  三是必须规范站外托养业务,不得违规开展站外托养。

  四是必须实施分类分区救助,不得出现混合管理现象。

  五是必须加强救助记录和档案保管工作,不得出现资料缺失现象。

  六是必须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不得发生消防安全责任事故。

  邹铭强调,救助管理工作起着救“小众”、稳“大众”的功能作用,各地要严肃看待、认真对待,绝不能掉以轻心、应付了事。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加强对救助管理机构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要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干部职工依法救助、标准服务和安全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完善工作流程、处置程序和工作标准。

  要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配齐配强干部职工,建立培训长效机制,不断提升职工素质和服务水平。救助管理机构要全面依托信息系统开展日常救助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到实时提供救助、实时录入登记、全程动态管理。

  要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克服过去只做不说、会做不会说的工作短板,学会运用主动沟通、积极宣传的方式消除社会各界对现行救助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的种种误解,以正确心态对待媒体监督,妥善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邹铭最后指出,当前寒冬已至,201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作用,加大街面集中救助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实行开放式救助,加强寒冬救助信息传播,及时救助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帮助其解决燃眉之急,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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