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官方:驾考单项科目排队积压考生可选省内其他考场

2015年12月10日 10: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  

  中新网12月10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对报考单项科目出现排队积压的考生,允许其选择省(区、市)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

  《通知》指出,利用社会资源,提高考试供给能力。鼓励建设使用社会考场。驾驶人考试场地布局、数量应当满足本地考试需求。考场的场地建设、设备配置、系统维护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有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考场,积极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社会考场。公安机关要坚持公平竞争、公开择优的原则,依法通过公开招标等程序选定社会考场,不得无偿使用。

  《通知》明确,拓宽考试员选用渠道。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考试员队伍,实行多渠道的考试员选用机制。各地应根据实际需求,在公安民警和文职人员中选拔专兼职考试员;试行聘用运输企业驾驶人、警风警纪监督员等人员承担考试辅助评判和监督职责。

  实行考试员资格管理、定期培训、考核淘汰制度,提升考试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通知》要求,优化考点布局。大力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积极推行市(地)级公安机关向县级公安机关派驻考试员开展考试工作,委托有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承担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工作,方便群众就近考试。

  对报考单项科目出现排队积压的考生,允许其选择省(区、市)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

【编辑:孙静波】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