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剔除“礼尚往来”的“物”与“利”

2015年12月15日 08:5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 

  近年来,随着“礼金腐败”“人情腐败”的频现,“礼尚往来”这个词也屡被提及。有不少贪官把“礼尚往来”当作受贿的“挡箭牌”,把权钱交易归结为文化传统下的必要交往,表示“不收不好意思”“不收就会失去部下信任”;而很多行贿者,则是打着“礼尚往来”的旗号,明修着人情往来的“栈道”,暗度着谋取利益的“陈仓”,大搞变相贿赂、感情投资。凡此种种,让“礼尚往来”变味、变质。

  崇德尚礼本是中华传统美德。“礼尚往来”沦落成如今这副模样,多少有点“躺着也中枪”。《礼记·曲礼上》有言:“太上贵德,其次务施报。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此处的“礼”不仅表示“由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而形成的礼节”,还有“符合社会整体利益的行为准则”及“表示尊敬的态度和动作”等意思。整体而言,是强调对于别人给予自己的善意和恩惠,应做出友好的反馈,否则是不合乎礼节的。可见,“礼尚往来”本身并没有过多包含“利”,只是现如今人们灌注了太多的功利与物欲进去,物化了“礼”,进而也将“礼尚往来”异化为带有某种目的的“物质交易”。

  一个词语的异化,背后反映的是党风社风中存在的问题。正风肃纪,理应剔除“礼尚往来”中 “物”与“利”的消极因子,强化“礼尚往来”中“德”与“礼”的积极因子。

  党员干部在人际交往中,应多注重党章党纪、公序良俗、道德礼序的“往来”,淡化物质利益的“往来”,做到依规待人、以礼待人。与普通群众接触,不能因自己官高一级就打官腔、摆架子,甚至漠视群众诉求,而应当以认真诚恳的态度回应群众,以积极热情的行动帮助群众;与商人老板接触,不能因于己有利,就“勾肩搭背”“过从甚密”,还应“交往有道”“相敬如宾”“公私界限分明”;与党内其他同志交往,不能为了所谓“和气”,就拉帮结派,“称兄道弟”,助长歪风邪气,还要讲党性、讲原则、讲纪律;和上级领导交往,不能因想着攀附权力,就一味投其所好,逾越纪律规矩。

  “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古今中外,正常的人情往来无不是合规范,重情理;只有那些违背公理、乞求回报的人情交易才会需要借助物质与权力来维系。饱含了“物”与“利”的人际往来不仅不合礼,更不合规、不合纪,说到底是一种扭曲的关系。净化党内生态,规正社会风气,当剔除“礼尚往来”的“物”与“利”,让人际往来回归风清气正。(杨新华)

【编辑:查云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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