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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名男子涉嫌替考被刑拘 30岁替44岁考研

2015年12月29日 09:1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 

  记者昨日从广州番禺警方获悉,在上周六开始的“史上最严”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广州大学城某高校考点,2名男子涉嫌替考被刑事拘留。

  12月26日上午,在广州大学城某高校考点,开考前的验证环节中,细心的监考老师发现一名男子与其所携身份证上的照片存在较大的面貌差异。据身份证上的信息显示,这名男考生现年44岁。

  警方称,彼时已经临近开考,监考老师为了保险起见,就让该男考生进入了考场。同时监考老师将这一异常情况告知了驻守在考点的民警。待首场考试结束,民警便对这名男考生展开调查。

  办案民警透露,这名男子承认自己名叫胡某,今年30岁,大学本科学历。他随身携带的考生资料、包括身份证均为另一名44岁男子周某的真实材料。周某在广州工作,一心想考研,此前曾经参加过三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但总分都不够。一次聊天过程中,周某流露出想找人替考的念头,胡某听后便愿意帮忙出头。因两人是朋友关系,所以目前为止暂未涉及到金钱问题。

  “两人认罪态度还不错。”警方称,胡某被抓后给周某打了一通电话,告诉其实情并劝其前来自首。而周某也听了劝,于此后不久前来小谷围派出所自首。目前,两人均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作弊、替考、代考等行为均列入刑事犯罪。截至目前,广州大学城替考被刑拘案件共有两宗。

  教育部:坚决打击

  组织考试作弊行为

  据新华社电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已平稳结束。记者28日从教育部获悉,近日接到举报称,有考生收到个别科目部分试题的作答与考题内容相关。教育部称,已经立即报请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教育部表示,涉考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考试秩序,损害教育公平公正,教育部将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国家教育考试刑事犯罪,决不姑息。(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番警讯)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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