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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暗度陈仓”的伎俩抵消改革效果

2015年12月29日 09:19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 

  一方面,改革不能只看表面成效,水面平静不意味着底下没有暗礁;另一方面,不要低估一些人“暗度陈仓”、“乾坤大挪移”的本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事情,有些人一向“擅长”,并且还在“与时俱进”。而这些行为越多、查处得越慢,改革成效被抵消的可能性就越大。

  12月27日,有媒体总结一些中央部门“零购车”的秘密:占用、违规借用下属单位或企业车辆,以及包租社会车辆用于日常办公。所谓“零购车”的秘密,来源于之前审计署的审计公告,公告显示:2014年教育部所属一研究院占用下属单位车辆6辆;国资委所属一服务中心占用下属5家企业车辆5辆;税务总局所属10个省市国税局长期租用或无偿占用下属及其他单位车辆44辆等。审计署最新发布的《关于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显示,对占用或租赁的122辆公务用车,33个部门和单位通过退还车辆或解除租赁合同、申请划转指标、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等全部整改。

  公车改革成效显著,但一些地方还是有“猫腻儿”。比如,表面上,有些公车被拍卖、封存了,一些机关、部门名下的公车少了,但实际上,却在占用、借用别人的车。如此,既能应付上级检查、考核,又不影响工作的“舒适”和某些人的“身份地位”。

  让人担忧的是,这借用、占用恐怕并非“行个方便”那么简单。这借与被借、占与被占之间,多半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而“吃人嘴短,拿人手短”,你用了我的车,怎么也得给点照顾和优待吧——比如,你那儿有什么肥差,交给我就是了;你要上我这来检查,提前通知一下呗;你掌握了什么信息,也讲给我听听……这个道理,双方都懂。对这些善于“变通”的部门及人员来说,公车改革显然变了味儿,不仅没有缩减公车数量,改出机关的好风气、干部好作风,反而可能给有些人制造“相互关照”的机会,甚至成了官商之间、上下级单位之间的某种“纽带和桥梁”。

  事实上,这种领导占用他人车辆、企业车辆的情况早已有之。只是放在公车改革、公车使用要求越来越严格的背景下,显得尤其恶劣和嚣张。

  综观其他一些改革和政策措施的推进,相关部门和人员“变通”、“耍花样”的情况并不鲜见。比如,“八项规定”风声紧时,有领导干部把茅台倒入矿泉水瓶、把中华烟装入普通烟盒,堂而皇之地摆上酒桌;中央要求清理、整顿超标办公用房,有的官员搬到原面积超标办公室的隔壁,然后设暗门通向原办公室,还给原办公室挂上“阅览室”的牌子;至于将公款吃喝费用“化整为零”报销或者披上“办公用品”、“加班餐费”外衣入账的情况,更是屡屡发生——可谓“足智多谋”!若把这份“机灵”用在对制度的落实、改革的推进上,有些工作和部署恐怕早就有实质性进展了吧。

  这提示我们,一方面,改革不能只看表面成效,水面平静不意味着底下没有暗礁,可能暗礁藏得更深;另一方面,不要低估一些人“暗度陈仓”、“乾坤大挪移”的本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事情,有些人一向“擅长”,并且还在“与时俱进”。而这些行为越多、查处得越慢,改革成效被抵消的可能性就越大。这也更加需要审计部门及其他监管部门睁大眼睛,深挖细查,对“作弊”者还以“颜色”、绳之以法,确保各项改革举措的切实推进。(林 琳)

【编辑:查云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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