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官方:农村集体聚餐举办前要报告菜单、参加人数等

2015年12月30日 21: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12月30日电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日前印发指导意见要求,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要在聚餐活动前,将聚餐菜单、举办地点、预期参加人数等提前向本村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表示,近年来,农村(含牧区)和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群众自发组织的、在餐饮服务单位以外场所举办的各类群体性聚餐活动中,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时有发生。

  为保护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进一步采取措施,强化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指导意见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积极构建以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等为重要补充的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管理网络。

  要不断提高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等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切实发挥其在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信息收集、情况上报、现场指导等方面的作用;做好对农村集体聚餐的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跟踪工作。

  指导意见要求,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落实主体责任,注意自查自律,要在聚餐活动前,将聚餐菜单、举办地点、预期参加人数等提前向本村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编辑:叶攀】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