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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成绩有误要求查考卷被拒 江苏考生状告教育厅

2016年01月06日 08:51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在江苏,决定高考录取结果的,除了语文、数学、外语(课程)的分数,还有历史等“选修科目”的考试等级。如果其中一门高考选修成绩被判为C,即表示其在全省考生中排名在50%到90%的区间,那么即便语、数、外成绩再好,也会被很多名校拒之门外。

  2015年高考成绩公布后,江苏泰兴中学的考生小闻发现,历史成绩是C等级,这与平时模拟成绩一向得A或A+相差甚远,小闻怀疑评卷老师误判了,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其主管部门省教育厅提出申请,要求查看自己的考试答卷。考试院答复称,学生不能查看答卷。于是,小闻一纸诉状将省教育厅告上了南京中院。考试院回绝的理由是什么?小闻的起诉又有依据吗?

  小闻就读的江苏省泰兴第一中学,是当地一所四星级的高中,小闻平时成绩不错,算是优等生。高考前,小闻的历史科目平时模拟考试都是A和A+,然而,2015年高考的结果却是C。按照江苏省选修科目的等级划分办法,C等级即表示成绩在全省考生中排名50%-90%。

  虽然,小闻的语、数、外总成绩高出了本一投档线20分,达到了不少重点大学的录取线,但她却卡在了历史科的C等级上,因此错过了很多理想高校。小闻的母亲陈女士表示,这个结果对孩子打击很大,班主任也认为这个成绩不是小闻的平时水平。

  2015年6月,在得知成绩后,小闻的母亲陈女士提出查分申请。随后,江苏省考试院回复称,成绩准确无误。对于考试院的答复,陈女士无法接受。于是,他们向江苏省教育厅申请公开历史答卷。半个月后,江苏省教育厅的“不予公开”回复再次打碎了陈女士一家的希望,并称“答卷、各学科在评卷时制定的评分实施细则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2015年10月,陈女士向国家教育部提出了行政复议。教育部回应称:考卷“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掌握,不得擅自扩散和公开。”并要求撤销此前江苏省教育厅作出的“不予公开答卷”的行政回复,还要求其于15个工作日内对陈女士的申请重新作出回复。不过,陈女士至今没有得到回复。

  陈女士说,招生工作都结束了,她只想知道孩子的分数,毕竟划分等级是根据分数划的,陈女士不明白分数怎么是秘密,而且到目前都不给一个答复。陈女士表示,此前河北等其他省份也有类似情况,最终也同意考生查看试卷了,“为什么江苏省不可以呢”?

  目前,陈女士已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行政诉讼书,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以及江苏省教育厅一同告上法庭,要求公开小闻的历史答卷、原始分数以及划分各等级的分数线等信息。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28号决定正式受理此案,目前尚未确定开庭日期。

  记者昨日采访中了解到,涉及高考查卷纠纷的官司,在全国各地都出现过。2009年10月,北京考生小峰因对试卷评阅成绩不满意,向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办公室要求查阅其试卷并向社会公布评分细则,在遭到拒绝后,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诉至法院。

  2008年高考成绩发布后,因怀疑评卷教师打分有误,河南考生小刘申请查阅试卷,高招办以“高考试卷属于国家秘密”拒绝了他的要求,小刘将河南省高招办告上法庭。郑州中院受理了此案,并支持小刘的申请,责令省招办对小刘公开其2008年高考试卷。

  高考考生查卷为何如此之难?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理论上讲,考生应该拥有考后查卷的权利,但从操作上考虑,如果考生查卷要具体到每一道考题,这确实存在困难。一方面,会增加查卷工作量,如果提出查卷的考生特别多,完成查卷工作会需要很长时间,但高考录取是要求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的,规定查卷的时间也只有一两天。另一方面,有人可能钻这个空子,出现权钱交易,尤其是一些主观题,比如20分的作文改成30分,那就没有规则可言了,反而会让问题变得更加复杂。

  教育专家戚若予说,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本身是一种进步,但按照教育部颁发的2015年高考考务管理规定,第六章中,有解释了包括考生信息和考分在内都叫考试信息,这个信息属于国家秘密,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开放,江苏省教育厅依据这个规定驳回了泰州考生的查卷要求也是有规可依的。

  不过,戚若予认为,信息的公开是循序渐进的。在85、86年的时候,在江苏省高考现场的记者大概3个人,现在介入高考报道的三百个人都不止。而当年现场的分数线也好,招生计划也好,招生人员也好,调档比例也好全部是机密,没有一个对外公开,这信息已经很开放了,这个趋势是一个信息公开的趋势,不是越收越紧,而是越放越开,越来越能共享。(江苏台记者沈阳 南京台洪云菊)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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