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云南三官员违纪被处分

2016年01月06日 10: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昆明1月6日电 云南省纪委网站5日消息,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县长岩总、副县长方忠因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县长李志伟因违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经西双版纳州委批准,西双版纳州纪委对上述三名官员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2011年至2014年,岩总在担任勐海县委副书记、县长期间,在与有关企业土地开发合作过程中,因不正确履职,造成国有权益损失,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其行为已构成违纪。经西双版纳州纪委研究,报西双版纳州委批准,决定给予岩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经查,2008年至2015年,方忠在担任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勐海县财政局局长、勐海县政府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礼金,其行为已构成违纪。经西双版纳州纪委研究,报西双版纳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方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经查,2011年至2014年,李志伟在担任勐海县政府副县长期间,在与有关企业土地开发合作过程中,因不正确履职,造成国有权益损失,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已构成违纪。经西双版纳州纪委研究,报西双版纳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志伟党内警告处分。(完)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